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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美国专利商标局宣布推出新的权利转让检索门户;2024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已经达到50万件,位居全球第一

晨报
k果2025-09-12
#晨报#美国专利商标局宣布推出新的权利转让检索门户;2024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已经达到50万件,位居全球第一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开庭公告#


中建八局作为原告/上诉人的1起涉及侵害商标权纠纷的诉讼将于2025年9月29日开庭


根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2025)苏0703民初2718号,详细内容如下:


1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2487则,其中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以554则居首,其次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456则,“劳务合同纠纷”有324则。历史开庭公告(前20条)如下:


2

(来源:IPRdaily综合证券之星、企查查)


#IPO那些事儿#


睿健医疗IPO:仅6项为原始取得


近日,四川睿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健医疗)北交所IPO完成了对第一辆问询的回复。资料显示,睿健医疗是一家专业从事血液净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该持续致力于血液净化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工艺的研发升级和设备的自主研发,为终末期肾病患者的治疗提供用途多样、质量稳定的血液净化类产品。


招股书显示,此次IPO,睿健医疗计划募集资金4.82亿元,其中2.92亿元用于血液净化高值耗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0.91亿元用于新型血液进化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0.99亿元用于血液净化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报告期内,睿健医疗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154万元、1726万元、1564万元和134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2%、5.01%、3.81%和3.93%;同期该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740万元、1848万元、2389万元和241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7%、5.36%、5.82%和7.06%;同期该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1928万元、1917万元、2097万元和2934万元,占当期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39%、5.56%、5.11%和8.59%。


睿健医疗在回复第一轮问询中披露,2024年,该公司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为3530.29万元和4311.48万元。


此外,睿健医疗的研发费用率也远落后于同行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同行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13%、6.2%、7.02%和5.69%。


截至最新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睿健医疗拥有7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及1项发明专利使用权,实用新型专利57项,外观设计6项。


3


可见,2013年成立的睿健医疗一共有8项发明专利,其中2项是转让取得,1项是专利实施许可,仅6项是原始取得。(来源:电鳗快报)


#局里那些事儿#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石家庄鲜竹宫面有限公司等241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645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生产藁城宫面、青县羊角脆、唐山骨质瓷、大连海参、红崖子花生、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建三江大米、八公山豆腐、黄岗柳编、黄山贡菊、黄山毛峰茶、霍山黄芽、霍山灵芝、金寨猕猴桃、九华黄精、六安瓜片、太平猴魁茶、运漕酒(运酒)、安溪铁观音、福鼎白茶、河龙贡米、柳下邑猪牙皂、莆田桂圆、武夷红茶、武夷岩茶、日照绿茶、新城细毛山药、龟山岩绿、白沙绿茶、儋州粽子、北川苔子茶、德阳酱油、峨眉山茶、米易枇杷、天宝蜜柚、永安白乌鱼、中江挂面、佛坪山茱庾、富平柿饼、横山羊肉、库尔勒香梨、普洱茶、普洱咖啡等43个产品的241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241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3日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下载附件: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9/9/art_575_201468.html?xxgkhide=1)(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国家版权局关于2025年中国版权金奖获奖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版发函〔2025〕1号),经组织推荐和评审遴选,现将2025年中国版权金奖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国家版权局书面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需署实名,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电话:010-83138240

邮箱:shfwc@ncac.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邮编:100052)


国家版权局

2025年9月11日


一、作品奖(6个)

1. 《我的阿勒泰》(图书,著作权人:李娟)

2. 《哪吒之魔童闹海》(电影,著作权人:成都可可豆动画影视有限公司)

3. 《西北岁月》(电视剧,著作权人:陕西文化产业(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4. 《黑神话:悟空》(游戏,著作权人:杭州游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5. 昆剧全本《牡丹亭》(戏剧,著作权人:上海昆剧团)

6. 《国家宝藏·展演季》(综艺节目,著作权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二、推广运用奖(5个)

1.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2.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3.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4. 国家博物馆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护奖(5个)

1.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3. 安徽省公安厅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总队知识产权与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科

4. 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四、管理奖(4个)

1. 青岛市新闻出版局

2. 沧州市版权局

3. 安徽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

4. 福建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

(来源:国家版权局网站)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辽宁将对重点商标进行服务指导


为充分发挥商标在推动品牌建设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中的基础性作用,日前,省知识产权局印发《辽宁省“商标赋能 品牌强基” 三年行动(2025—2027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实现“辽宁产品”向“辽宁品牌”的转型升级。


《方案》提出,我省开展“商标赋能 品牌强基”三年行动,旨在系统提升我省企业商标品牌建设水平,核心目标是建立并动态管理《辽宁省重点商标服务指导名录》,计划2025年首批纳入企业不少于350家,至2027年力争达到约3000家规模。通过对此类名录内企业的重点培育和精准服务,着力解决其在商标注册、管理、运用、保护全链条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夯实品牌发展根基。


《方案》明确,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和支持企业强化商标品牌建设。重点解决因商标近似、缺乏显著性、材料不规范等导致的注册驳回问题,防范常用标识因意识薄弱被抢注,并加强海外布局指导。着力规范因管理缺位引发的续展或信息变更延误、使用证据留存不足影响维权及应对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管理机制缺失导致权责混乱等行为。促进提升商标运用效能,纠正不当使用或滥用商标行为,规范许可转让流程避免权属争议,盘活闲置商标资产。助力强化商标保护能力,协助企业提升侵权监测发现与取证能力,应对维权成本高周期长难题,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为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我省将全面筛查全省企业商标使用情况,要求各地以规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及有品牌潜力的优势特色企业为重点,全面筛查企业在商标使用全链条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展宣讲。在筛查基础上,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各地推荐情况,建立全省重点商标服务指导名录,存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服务需求的协会组织亦可申请纳入。名录内企业将获得分层级精准服务,一般性问题由市、县(区)商标品牌指导站就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则由省、市两级组建的专家团队提供支持。(来源:辽宁日报)


深圳启动灯塔计划,保护出海知识版权


近日,“出海IP护航灯塔计划”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深圳前海国际人才港举行。


此次研讨会标志着“出海IP护航灯塔计划”正式启动,未来将通过跨区域、跨领域协同,为中国企业扬帆出海构筑坚实的知识产权防线。


此次研讨会由深圳国际科技信息中心联合深圳市科技图书馆、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北京合享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等多家机构共同主办,来自140余家企业的代表参会。


据介绍,“出海IP护航灯塔计划”将深度赋能出海企业,面向深港两地科创企业提供科技信息支撑和科技信息服务覆盖,为深圳各创新主体、科研团队、企业研发人员提供全球最新科研论文、技术专利以及前沿信息服务,确保创新方向始终对标国际前沿,精准捕获全球知识产权前沿动态。


为此,深圳国际科技信息中心提供了强大科技信息支撑,门户网站已开放9大全球顶尖数据库,这些文献资源及科技信息支持服务,将为企业出海创新“对标国际、精准导航”。(来源:深圳新闻网)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2024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已经达到50万件,位居全球第一


第十四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11日-12日在北京举行,主题为“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有关部署,积极探索适应数字时代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制度,开展了一系列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取得了重要成果。


一是研究提出了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四个充分”的基本原则,即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相关投入,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是深入探索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关键问题。包括保护对象、保护主体、赋权方式、权益内容、运用模式等等。


三是在全国17个省市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试点。截至今年6月,17个试点地方已累计受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近5.8万件,颁发登记证书超过2.9万件,累计融资增信超过100亿元,为保护企业数据权益、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根据这些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加快起草形成数据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制度,更好助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来源:央视新闻)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美国专利商标局宣布推出新的权利转让检索门户


2025年8月27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悄然宣布将逐步停用其现有的专利转让检索和“转让信息网”检索门户,并将它们替换为一个可通过转让中心访问的新门户。公告称:


从2025年9月27日开始,转让检索系统将正式启用,而两套旧系统将停止服务。这个新的基于网络的应用程序将通过现代化界面,为寻求专利和商标转让信息的客户提供可靠、详细的检索结果。客户可以执行基本搜索,并使用工具“高级搜索”栏中提供的筛选选项来优化检索条件。


就在一年多前,USPTO曾告知公众,其专利中心系统中用于查看专利或申请转让状态的界面遭遇数据泄露。作为回应,USPTO关闭了专利中心中的这一选项,从而要求申请人投入更多努力来检查或确认其转让状态。但是,现有系统整体上的不一致性和不可靠性问题始终困扰着各方。


具体来说,情况可总结如下:部分转让记录可在专利中心查看(尽管USPTO声称并非如此),但大多数专利和申请的转让选项是灰色的不可用状态。多数转让记录可通过专利转让检索功能查得,但有时该功能即使对已正式备案的转让也无法提供结果。此时,“网络转让查询”系统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两者均会周期性出现响应异常——要么查询永不完成,要么完全无结果。此外,两者都不会显示未公开申请的转让状态,即使是备案的律师也无法查看。


这意味着当申请人无法通过上述任何方式在USPTO查找到转让的官方记录时,需核实是否收到过备案通知。若已收到通知,则该转让几乎肯定已被备案,即使专利转让检索系统和“转让在线”系统显示相反结果。正如处理USPTO网络系统时常见的情况——这些系统往往与宣传不符——此类不一致性导致申请流程严重延误并造成经济损失。尤其当需要核查大型专利组合的状态时,耗时极长;而此前通过专利中心系统运作正常时,该流程本应相对简单。当受让人试图将知识产权资产作为融资抵押品,或需在交易中证明所有权时,此问题尤为棘手。若未持有备案通知书,这些资产的转让状态可能始终不明朗。


尽管USPTO宣布将替换这些功能有限且不可靠的门户系统,应该值得欢迎,但鉴于该机构近期的执行记录,我们仍有理由保持谨慎。(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美国专利商标局宣布推出新的权利转让检索门户;2024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已经达到50万件,位居全球第一(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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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news_40599.html,发布时间为2025-09-12 10: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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