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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5年6月25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鑫缘化工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江苏宏宝优特管业制造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南明睿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投资者问#
朗科科技:公司现有涉及数字货币的专利共2件(发明1件,实用新型1件)
有投资者向朗科科技(300042)提问, 您好,贵公司的数字货币相关专利是否有相关授权应用,谢谢。
公司回答表示,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现有涉及数字货币的专利共2件(发明1件,实用新型1件),简要信息如下:1.专利类型: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一种NFC数字货币交易方法及系统;专利号:2020113497554;法律状态:专利权有效,授权公告日2024-05-24。2.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名称:数字货币安全交易装置;专利号:202020508456X;法律状态:专利权有效,授权公告日2020-09-22。以上专利暂未对外许可授权。(来源:同花顺iNews)
共进股份:截至2024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数量1660项
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请问公司一年几个亿的研发费用都研发的啥?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技术吗?一年几个亿的研发费用总不是都研发怎么代工了吧?
共进股份(603118.SH)6月20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研发投入,近些年研发费用主要用于网通/数通/移动通信产品升级、新品研发和新技术探索等关键领域。截至2024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数量1,660项,其中发明专利594件,实用新型专利883件,外观设计专利183件;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36项,均为自主研发取得。(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IPO那些事儿#
尚鼎芯IPO:研发投入持续下滑,专利储备薄弱
近期,深圳市尚鼎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鼎芯)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金联资本担任独家保荐人。
尚鼎芯作为一家拟IPO的半导体芯片企业,其研发投入的持续下滑引发市场担忧。2022年至2024年(报告期内),尚鼎芯的研发费用分别为950万元、730万元、580万元,分别占同期收益的5.7%、6.5%、4.8%,其研发投入费用及研发费用率均呈现下滑趋势,这种“节流式”的研发策略与行业高研发投入的普遍规律形成鲜明对比。
更值得关注的是,尚鼎芯在招股书中刻意回避与同行的研发数据对比,这种选择性披露行为暴露出其在技术创新层面的明显短板。
横向对比显示,尚鼎芯的研发投入规模在行业中处于绝对劣势。2024年,尚鼎芯的研发费用是东微半导的1/13;新洁能的1/17;宏微科技的1/18;捷捷微电的1/46;扬杰科技的1/73;士兰微的1/186;华润微的1/201;闻泰科技的1/310。
在研发费用率方面,2024年,闻泰科技(12.23%)、华润微(11.53%)、士兰微(9.66%)、捷捷微电(9.56%)、宏微科技(8.24%)、东微半导(7.55%)、扬杰科技(7.02%)、新洁能(5.67%),均高于尚鼎芯的4.75%。
这种差距直接反映在研发人力配置上。截至2024年末,尚鼎芯64人的团队中研发人员仅占11人,与同业动辄上千人的研发军团形成强烈反差。
专利储备的薄弱进一步印证了尚鼎芯的技术短板。截至2024年末,尚鼎芯持有4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19项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有权、15项软件版权及4项商标。而士兰微、扬杰科技、宏微科技、新洁能、捷捷微电、东微半导的专利数量分别为1034项、584项、232项、220项、148项、129项,均远超于尚鼎芯。
这种技术积累的悬殊差距,导致其在MOSFET这一技术密集型领域仅获得0.3%的市场份额。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压缩研发投入的同时,销售及行政开支却保持高位,2024年销售费用同比增幅达15.7%,这种“重营销轻研发”的资源配置模式,与芯片设计行业“技术驱动市场”的竞争逻辑明显背离。(来源:集微网)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LGD在美起诉天马专利侵权
据韩媒报道,LG Display(以下简称“LGD”)于当地时间6月13日,向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天马微电子侵犯其7项专利。
LGD在诉状中指出,在2022年7月到2024年12月之间,LGD与天马微电子存在至少13个汽车LCD面板商业目标的直接竞争,但由于天马微电子涉嫌通过专利侵权取得价格优势,导致LGD在竞争中或降低价格,或中标失利。LGD还指出,天马微电子的手机客户包括小米、摩托罗拉,其OLED面板技术也涉嫌专利侵权。
诉状提到,2011至2015年,双方共进行了四次会面。但在过程中,天马微电子负责谈判的知识产权高级总监Huang先生离职,导致中断,2016年由继任者Di女士从头开始谈判。然而,Di女士在2018年离职,导致谈判再次中断。
直至2020年,双方打破僵局再次展开谈判,直至2024年也没有达成协议。市场是在不断变化的,十年间,中国面板企业通过并购、自研、交叉专利以及整合产业链等措施,逐渐在LCD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在此情况下,日韩企业的部分产品也涉及使用中国企业的专利。于是,天马微电子在谈判过程中提出:LGD同样需要取得天马微电子的专利授权,但LGD方面并不认同,最终导致谈判破裂。
据悉,这不是中、韩面板厂商的第一次专利对决。据资料显示,三星自2022年便开始打OLED专利战,分别在中国、美国起诉京东方、TCL华星、天马微电子等中国面板企业,上述企业也采取了反诉、专利无效申请等应对措施。今年3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最终裁决京东方等企业未违反337条款,驳回了三星提出的禁售令请求。
在经历了两年的低迷周期后,全球面板产业自去年开始回暖。在此背景下韩国两大面板企业下场发起专利战,代表着面板行业的竞争进入一个新阶段。(来源:华尔街科技眼)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粤港澳大湾区授权发明专利占全国的比重超15%
6月19日,智慧芽旗下智慧芽创新研究中心发布《2025年度中国区域科创力全景解析——粤港澳大湾区篇》(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从粤港澳大湾区整体科创表现、行业特征、企业格局等维度对该区域科创力进行了分析。
报告显示,粤港澳大湾区2024年共有16.4万件发明专利获得授权,授权量相较2023年同比增长17.5%。对比全国,全国发明专利年授权量同比增长了13.3%,大湾区增速跑赢全国平均值。此外,2024年,全国15.7%的授权发明专利来自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主体,彰显了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底色。
报告还显示,在研发投入方面,2024年粤港澳大湾区呈现出明显的“企业驱动型”特征。大湾区上市企业研发投入规模达4857亿元,占全国上市企业研发投入总量的18.4%。从增速看,大湾区上市企业的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2.3%,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
从行业分布的维度看,依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粤港澳大湾区研发主体更多聚焦在半导体和通信领域的科技创新。据统计,2024年大湾区半导体领域发明专利申请量达2.8万件、通信领域达2.7万件,分别占全国同领域发明专利年申请量的15.5%和19.6%,相较往年的全国占比均提升约1个百分点。
从科创企业格局来看,粤港澳大湾区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分别为186家和1922家。从海外专利布局规模的维度看,大湾区“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的平均PCT专利量分别约为188.3件和5.2件。对比京津冀和长三角城市群,大湾区“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在海外专利布局上均显著领先。(来源:证券时报网)
财政安排2850万元项目经费赋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升级
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25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经费2850万元,支持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升级。
通过财政赋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升级的行动一直在进行。去年以来,自治区财政依托食品安全溯源平台推进地理标志产品溯源,支持开展资源普查、统一认定及保护工程建设。仅2024年,全区新增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23家企业获准使用专用标志,“阿尔山矿泉水”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苏尼特羊肉”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同时,自治区财政聚焦民生及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非正常专利申请及恶意抢注商标等行为。2024年,全区共查处519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33件假冒专利案件,办理19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企业知识产权。(来源:金台资讯)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拟增加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23日在记者会上说,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增加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规定。
黄海华表示,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精神,增加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规定,修改完善治理平台“内卷式”竞争方面的规定。
二是,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相关规定,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
三是,完善平台经营者处置平台内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四是,对于将他人商标作为字号使用以及将他人商品名称、企业名称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等行为,构成混淆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
五是,明确侵害数据权益和恶意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六是,着重解决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滥用相对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提高行政处罚机关层级。
黄海华表示,本次修法针对网络领域竞争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针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的平台“内卷式”竞争,修订草案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他指出,修订草案还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平台规则,直接或者指使他人对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者恶意退货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来源:中国新闻网)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因商标纠纷遭法院禁令,OpenAI 撤下与苹果前首席设计官乔纳森 伊夫合作相关的宣传材料
此前,OpenAI曾发布了一段宣传视频,展示其首席执行官萨姆 奥尔特曼(Sam Altman)与苹果前首席设计官乔纳森•伊夫(Jony Ive)之间的合作友谊,以及OpenAI以65亿美元(现汇率约合466.88亿元人民币)收购伊夫与奥尔特曼共同创立的设备初创公司io的交易。然而,这段视频目前已从OpenAI的官方网站及YouTube页面撤下。
这一举动是否意味着收购计划出现了问题,或者伊夫在OpenAI的设计工作规划有所变动?根据彭博社记者马克 古尔曼(Mark Gurman)的报道,收购计划仍在正常推进,收购案并未终止或出现类似问题。古尔曼指出,视频被撤下的真正原因是法院下达了禁令,要求OpenAI撤回所有涉及“io”名称的宣传材料。
OpenAI随后确认了这一说法,并在其旧公告页面更新声明称:“因iyO就我们使用‘io’名称提出商标投诉,法院下达了禁令,导致该页面暂时下线。我们不同意该投诉,并正在评估我们的应对方案。”公司同时强调,这一事件并不影响与io的收购交易。
据了解,此次商标纠纷的另一方iyO,是一家从谷歌母公司Alphabet X“登月工厂”孵化出的公司。iyO的首款产品是一套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耳机。据彭博社法律频道早前报道,iyO已对OpenAI提起商标诉讼,而法官似乎对iyO的观点表示认可,认为OpenAI的宣传视频可能已经导致消费者混淆。
目前,尽管该视频在OpenAI官方渠道已无法查看,但至少在X社交平台上,该视频仍可观看。(来源:IT之家)
7月1日起!瑞士《关于在知识产权法中引入简化小批量销毁程序的联邦法案条例》生效
瑞士联邦委员会于2025年5月14日通过了《关于在知识产权法中引入简化小批量销毁程序的联邦法案条例》,旨在简化小批量假冒产品的销毁程序。该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来源:集佳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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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7月1日起!瑞士《关于在知识产权法中引入简化小批量销毁程序的联邦法案条例》生效;LGD在美起诉天马专利侵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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