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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代理专利申请业务,被罚合计60510元。”
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杭州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代理专利申请业务。现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0255元;2.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30255元;以上罚没合计60510元。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
名称:杭州××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B5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徐×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杭)市监处罚〔2025〕5号
违法行为类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代理专利申请业务。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内容:当事人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属于《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情形,构成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0255元;2.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30255元;以上罚没合计60510元。
罚款金额:3万元
没收金额:3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03月04日
处罚有效期:2099年12月31日
公示日期:2025年03月04日
公示截止期:2028年03月04日
(原标题:罚没60510元!某知识产权机构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罚)
来源: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罚没60510元!某知识产权机构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罚(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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