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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浚科技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已立案。”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om)
作者:廖彩
4月22日,上海优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浚科技”)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优浚科技因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润合明仓储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合明”)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专利许可合同惹纠纷
据悉,2017年9月,优浚科技与润合明、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能明”)签订了一份排他许可的《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
2020年7月,因专利许可合同费用支付问题,优浚科技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润合明支付剩余专利许可使用费及违约金,创能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
许可合同中所涉及的两项发明专利正是此番诉讼中的涉案专利,分别为发泡酚醛树脂组合物(专利号:ZL200910200286.7)、发泡酚醛树脂组合物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910200287.1)。
润合明被诉后,便针对上述两项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2021年3月,国知局作出第48674号、第48686号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以不具备创造性为由宣告两项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随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22年4月13日作出裁定:驳回优浚科技的起诉。
2、专利有效性保卫之路
优浚科技对上述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书表示不服,认为无效决定存在程序错误、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涉案专利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应当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
此后便展开了一轮轮的行政诉讼。
2021年3月,优浚科技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诉讼。2022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优浚科技的诉讼请求。2022年9月,优浚科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二审上诉。202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5年3月,优浚科技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5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
值得一提的是,优浚科技此前曾凭借“发泡酚醛树脂组合物”专利发起维权行动,向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索赔6000万元。这一高额索赔金额充分体现出该专利在优浚科技眼中的重要商业价值,这或许也解释了其为何通过多轮诉讼来维护专利有效性。
不过,公开资料显示,优浚科技曾用名为上海法普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已由建筑保温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施工变更为新能源锂电池产品研发及销售。
附:公告原文
(原标题:最高院再审立案!这家公司为“无效专利”打了4年官司)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廖彩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最高院再审立案!这家公司为“无效专利”打了4年官司(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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