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行业
纳暮11个月前
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6月27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京04民初71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关于“50年协议”的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6月27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京04民初71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关于“50年协议”的全部诉讼请求。裁定书显示:2021年6月,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红牛维他命”,由“华彬集团”实际控制,同“华彬红牛”,“合资公司”)针对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天丝公司”)、北京市怀柔区乡镇企业总公司(下称“怀柔乡企”)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四大核心诉求:1)确认“50年协议”第七条有效;2)确认“50年协议”的有效期为50年;3)判令红牛维他命公司的股东办理红牛维他命公司营业期限续展至2045年11月9日的变更手续;4)判令天丝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人民币。


对此,法院经审理之后作出《裁定书》认定:“50年协议”的条款应该作为一个整体来完整理解当事人合意,原则上不应予以拆分。该协议的第七条无论如何都不能独立存在,因此不构成独立的请求权基础,红牛维他命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不具有基本的诉讼法依据。红牛维他命公司现在的股东结构远非“50年协议”设想的情形,但该公司仍然基于第七条起诉是没有任何现实意义的。红牛维他命公司是组建合资公司合同的客体而并非合同主体,红牛维他命公司反客为主,不是本案适格原告。红牛维他命公司拆分不具有独立性的条款分别在不同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极大浪费司法资源,且直接导致其诉讼请求不具有诉的利益。因此,依法驳回红牛维他命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华彬方将 “50年协议”条款分拆诉讼 法院称“诉讼请求不具有基本诉讼法依据”


《裁定书》中,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首先确认了“红牛维他命将‘50年协议’不同条款拆分后向不同的人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的事实。对此,法院认为:协议条款之间必然存在前后呼应关系,原则上不应予以拆分。红牛维他命主张确认“50年协议第七条”有效,而“第七条”是对协议所涉全部事项的总括性约定,不具有独立意义,无论如何该协议第七条不可能独立存在,也不可能构成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基础。


对此,《裁定书》还举例称,法院无法想象协议书第九条“本协议为中英文两种文字”也可以构成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基础;同时,第八条“本协议在各有关方签订内容详细的最终合同后实施”如果被抛开,第七条的单独讨论也“毫无实际意义”。


基于此,红牛维他命在单独要求确认“第七条”有效的基础上继而提出其他诉讼请求,红牛维他命公司亦承认本案件其他诉讼请求均派生于其第一项诉讼请求。故红牛维他命公司在本案中的诉讼请求不具有基本的诉讼法依据。


 法院称华彬方“抱残守缺”,同时诉讼行为“本身存在悖论”


《裁定书》中,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显示“50年协议”中相关主体嗣后还签订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合同》等具体协议,且 “协议书第八条”本身也约定“有关方需另行签订内容详细的最终合同”。在“协议书”中相关内容给予落实后,红牛维他命经吸收合并其他公司以及变更股东等一系列事件,目前其登记股东已远非1995年“协议书”中所设想的情形。在此情况下,华彬方控制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依然抱残守缺,单独要求对“协议书第七条”的效力作出评判,不具有现实意义。


《裁定书》指出:事实上,怀柔乡企并非“50年协议”的签订主体,而是1998年吸收合并期间才成为合资公司的股东,故红牛维他命公司将怀柔乡企一并列为被告提出“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本身即存在悖论。


《裁定书》指出:红牛维他命公司仅是合同客体而非合同主体。依据合同法基础原理,合同客体只是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其本身不享有合同权利,亦不负有履行义务。现红牛维他命反客为主,以权利人的身份提出诉讼请求,既不符合基本的合同法原理,亦不符合基本的公司法原理,更不符合民事诉讼基本结构要求,红牛维他命公司不是本案适格原告。


在2022年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审理“50年协议”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天丝公司已多次表明红牛维他命并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亦不是适格原告。在本次裁定中,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红牛维他命确实不是50年协议案件的适格原告。


附:裁定书全文


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最新!华彬红牛有关“50年协议”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纳暮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2914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4501.html,发布时间为2023-07-03 14:29:14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