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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R Daily:以律师业为例,微信真可以改变律师的未来?

产业
IPRdaily10年前
IPR Daily:以律师业为例,微信真可以改变律师的未来?
IPR Daily:以律师业为例,微信真可以改变律师的未来?

 

【小D导读】

 

引言:大概在去年的11月份,笔者家乡的一位入行不久的女律师给笔者打来电话,电话中她竭尽嘲讽之能事,将一个给长沙几个大所做微信培训的互联网人批评的一无是处,并且扬言法律服务怎么可能在线做呢?然而,她最近还是从了,并一改自己口气,不再武断地下结论了,而是开始学着互联网的方式,什么B2C、C2C、O2O的聊起来。而这一切转变的原因,全因为大概一个多月前,她申请了一个名叫“XXX律师”的微信公众账号,开始了自己在微信上的布道和咨询之路。她告诉我,她现在可有成就感了,甚至可以影响数百人(潜在客户,把她当成专业第一的人),她甚至在提供大量咨询服务后,得到了渴望的案源,目前她的目标是把这个微信端运营好,争取成为律所案源的来源地。

 

微信真可以成为律师的未来?   微信掀起的律师营销风 已这样改变法律服务业

 

笔者认为这有以下几点原因决定了微信可以帮助中国律师营销:

 

第一, 微信可以帮助律师建立和用户更强的关系律师最希望和客户之间建立的是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

 

然而,一个有营销需求的律师,如何让陌生的用户信任自己呢?必须通过一些简单的免费服务如咨询、信息分享等,建立专业的形象并且形成一种利他的关系。而微信基于自己的本身的一些特性,保证了这一目标较其它平台更容易实现。

 

首先,微信是一对一的关系,信息到达率高,律师不管发出什么信息,只要不是触犯了微信的规则,都可以肯定被某一个关注自己的朋友或者用户收的到。而在网络上,博客也好,微博也好,和用户形成的关系都没有微信那么强大和稳定。总之一句话,作为专业人士的律师,渴望被人听到和信任,他希望自己的话被人接纳,而微信帮助他保持对自己周围圈子的曝光率,并可以采取语音、文字、图片等多种手段对他人产生更深远的影响。

 

其次,微信可以帮助律师获得大量的潜在用户,使得律师的营销更加精准。这一点也不奇怪,一个完全没有法律需求的人,根本不会去关注一个法律专业人士的微信公共号。人家关注你,肯定是有需求的,只是这种需求暂时还没有唤醒罢了。在中国法律需求是突发的,因此无论是网站,还是律所之类的平台,都容易失去客户,并且也不知道如何主动营销。但是有了微信就不同了,一个用户关注你,就意味着律所和律师有了一个可以取悦的目标,而最终是否成交,就看用户是否记得自己手机里睡着的那个可靠的微信律师了。

 

另一方面法律服务具有专业性和地域性。微信搜索工具将服务者的定位更加精确,确保它遇到对的人。比如说,青岛律师这个账户在它遇到某个有劳动法律需求的用户时,就不一定比青岛劳动律师这个账户更容易获取该用户。而一个青岛的有需求的用户,在北京律师和青岛律师这两个账户之间,恐怕也会优先关注后者。这一切都源于专业的壁垒和法律服务的地域性。

 

第二、微信的营销成本低廉,适合广大的中国普通律师和律所

 

中国律所大都采取合伙制,律所的收入来源于律师每笔案件的分成。可以说,律所本身的盈利能力非常弱。因此,它承受不了长期的广告投入和高额的营销成本。另外,中国有最强烈的营销需求的,往往都是最没钱的年轻律师。所以,一种价格成本低廉的营销方式和营销平台,最容易得到他们的青睐。

 

首先,微信完全免费,这个大家都知道,使用它赚钱的也好,还是仅仅体验它的服务的人也好,都是不需要付出除时间成本以外的代价的。而别的传统法律服务网站,你一年不交个几千块的广告费,恐怕连个露脸的机会都不会给你。

 

其次,像微信聚这些微信导航也是免费的。另外宣传推广微信账号的手段,也是简单易学。所有素材还可以配合律所的各种宣传、各种活动,真可谓是无处不微信。

 

第三、微信正处在发展的黄金期

 

首先,微信正在吸食流量,这不是秘密。事实上,这也是大批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投身微信的原因。过去上海的一家新派法律服务网站的老板,在微信上开辟了一款咨询产品,结果在数月时间,尽得5万多用户,立马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高帅富。

 

其次,微信公共平台的功能还在不断升级,服务的体验不断完善。另外,更多精彩的功能,得到开发,不仅包括站内,也包括站外独立互联网从业者开发的对接平台,也将进一步释放律师的服务潜力。律师变着法子取悦消费者的时代,因为微信到来了。

 

我的预言

 

有几点是必然的:

 

第一, 律师和律所将普遍接受微信这种工具。

 

律师见到一款使用成本低廉,且能在经营得当后,建立紧密的客户关系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的工具,怎会不心动呢?尤其是在更多律师用微信提供服务,最终获得收益的时候,律师上微信创业,将成为一种新趋势。而且,我可以断定,很多律师的账户将兼具法律咨询和法律人自媒体的功能。最终朝法律人,让法律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让公民因为思想和共同利益合法地聚集在一起的目标实现。

 

第二,更多用户上微信找律师。

 

事实上,微信的杰出不仅仅是帮助律师这个专业群体发出声音。另外,也让用户可以通过微信找到更多律师,满足自己的各种需求。比如重点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法律干货和知识的公共微信账户“创业者法律课堂”就在上线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在未通过任何营销的情况下,获得了数百名用户,让人惊奇!

 

第三、更多法律产品会通过微信或关联网站实现

 

用户和律师都大量出现在微信上,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在微信上形成了一个法律服务从业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小生态。微信不仅可以是承担提供简单法律服务的平台,还可以导引流量并将的来的用户体验数据,传递给服务提供者,为法律产品的适用范围、定价、制造和升级提供方向。

 

另外,服务的分工和升级会更加明显。传统靠律所把持的各类法律服务,很可能因为微信的存在,而更加碎片化。一个微信大号,甚至会拥有比几个律所更大的委托量。而如果要更好地降低运营成本,这就对每个账户的定位,以及背后服务者的分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四、法律行业的软件服务业将得到长足发展。

 

目前与法律服务行业有关的软件服务业主要是开发律所OA系统的公司,随着微信成为律所的第二入口。如何针对微信平台,开发更多的功能强大的后台,就是一个巨大的商业机会。

 

第五、原有法律服务平台和新兴平台都会受到冲击.

 

事实上,无论是找法、中顾这种靠搜索引擎导流量的网站,还是同样打着要打造开放平台旗号的北京某新型法律服务网站,都面临着微信的挑战,而微信的挑战几乎是行业性的。 隐患

 

微信虽然对于律师是一个巨大的机遇,但是微信也不是完美的神器。没有律所会因为微信一夜致富,事实上微信越到最后,可以肯定一些运营粗糙,口碑较差的产品,会被淘汰,而整个行业也可能会因为一些不当竞争的行为,而被搞臭。因此,无论对于微信平台还是想在微信上一试身手的律师、律所来说,如何让自己拥有靠谱的运营,真正地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合理利用好,微信一对一的关系,就成了关键所在了。可以说微信法律营销的关键就系于此了。真心希望,不要在微信上看到百度上那些“某某律师,专注死刑复核、至今保头数十颗”这样的广告了。

 

另外,微信是否会退化成新浪微博的风险也是存在的,微信的近几轮改版,有意识的划开公共账户和普通账户的区别,正是他害怕自己沦为微博第二的表现,但是这也给试图通过公共号进行微信创业的律师制造了门槛,不过门槛的背后是更大的报偿和机遇。古罗马曾有过一个狼性的传说,一只军队打了败仗,要迅速恢复战斗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十中取九”,就是要这种败军之将,杀死自己的群体中最弱的那个士兵……律师行业需要狼性。

 

 

作者:陆海天 整理:IPRdaily 黄坤 网站:www.iprdai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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