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专利侵权抗辩的新趋势

产业
IPRdaily10年前
专利侵权抗辩的新趋势
专利侵权抗辩的新趋势 专利侵权抗辩的新趋势

 

【小D导读】

 

在惯常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进行专利侵权抗辩的主要理由包括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或实施现有技术抗辩等几种。

 

在惯常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进行专利侵权抗辩的主要理由包括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或实施现有技术抗辩等几种。但根据我国专利制度职权分开的原则,专利授权程序的审查和专利侵权程序的审理是独立的程序,在侵权程序中法院对于专利权是否符合授权条件不能直接进行审查。被告在侵权程序中只能就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或实施现有技术进行抗辩。如果涉及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权的授权条件的,比如瑕疵专利中权利要求不清楚、专利权得不到说明书支持、专利修改超范围等,被告只能通过提起无效宣告程序予以无效,并不能直接在侵权审理程序中对专利权的有效性进行质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会回避评述专利权的有效性。

 

但上述情形在近年司法实践中均予以突破,比如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2012)民申字第1544号中,原告柏万清是第200420091540.7号名称为“防电磁污染服”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2010年5月28日,被告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销售了由被告上海添香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添香牌防辐射服上装(以下简称被诉侵权产品)。柏万清以被诉侵权产品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于2010年7月19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一审法院驳回柏万清的诉讼请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柏万清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准确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条件。如果权利要求的撰写存在明显瑕疵,结合涉案专利说明书、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及相关现有技术等,仍然不能确定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具体含义,无法准确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则无法将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之进行有意义的侵权对比。因此,对于保护范围明显不清楚的专利权,不应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关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导磁率高”,根据涉案专利说明书以及柏万清提供的有关证据,本领域技术人员难以确定权利要求1中技术特征“导磁率高”的具体范围或者具体含义,不能准确确定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无法将被诉侵权产品与之进行有意义的侵权对比,据此驳回柏万清的再审申请。

 

无独有偶,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沪高民三(知)终字第96号案件中,原告诺基亚公司是“选择数据传输方法”发明专利权人,原告主张的权利要求7包含“被配置为”功能性技术特征,两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7包含功能性技术特征,且结合涉案专利说明书及附图仍然不能确定权利要求7的保护范围,故无论被告上海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如何,均不构成侵权。值得注意的是,涉案专利还提起过无效宣告程序,无效宣告的理由包括“权利要求书未得到说明书支持”,但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决定维持了专利权的有效性。二审法院认为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专利有效性审查程序,与人民法院的专利侵权民事诉讼程序,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两者解决的问题不同,所涉的证据材料也不相同,人民法院并未对专利的有效性进行评判,并无不当。

 

上述典型案例显示,司法实践中正在出现一种新的趋势,即,人民法院在专利侵权审理程序中,利用法院对于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权,对于专利权利要去存在瑕疵(比如专利权技术特征不清楚或修改超出范围)的专利权,以无法确定其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为由,在无需对于被控侵权技术特征的情况下,直接驳回专利权人的请求,该趋势还意味着人民法院对于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更加的深入和专业化,已经远离了机械适用权利要求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技术特征进行侵权比对的做法,远离了人民法院此前过度依赖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专利权无效程序的惯例,强化了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强调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解释在专利侵权审理过程中核心地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该典型案例合理强化民事程序对纠纷解决的优先和决定地位,促进民事和行政交织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实质性解决的政策导向,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与上述趋势相印证的是,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规定“权利要求含义不明,运用法定的解释方法仍无法确定其限定的专利权保护范围,且不属于本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

 

对于专利申请企业而言,应对上述趋势应当更加关注专利申请质量,尤其是提高专利撰写质量避免瑕疵专利的出现,存在撰写质量瑕疵的专利既可能在专利授权程序中被撤销,也可能会在专利侵权程序中直接被法官认定为保护范围不清楚而无法获得保护,特别在专利修改、审查、复审或无效程序中,应当保持术语解释的一致性,避免解释矛盾的情况出现。对于被控侵权企业和代理律师而言,专利侵权程序中又增加一个新的抗辩理由,应当通过查询涉案专利、分案申请或相关联专利权的审查档案方式,结合相关技术词典等资料,寻求专利权授权、复审、无效甚至涉案专利相关侵权案件中的相互矛盾的不利陈述或瑕疵,通过抗辩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而在侵权程序中获得直接胜诉。

 

 

 

作者:刘进然,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 整理:iprdaily  赵珍 网站:http://www.iprdaily.cn/

 

【声明】 该文章为作者原创文章,未经许可,请勿转载!该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IPRdaily的个人微信号已经开通! 各位D友可添加“IPRdaily”的个人微信号: iprdaily2014(验证申请中请说明具体供职机构+姓名),关注小D可获更多的实务干货分享,定期私密线下活动,更有机会加入细分专业,接地气的知识产权圈实务社区交流群。

 

专利侵权抗辩的新趋势

 

“IPRdaily”是全球视野的知识产权科技媒体,我们报道国内外最新知识产权动态,最新创业公司知识产权部分情报分析,更关注知识产权领域创新商业模式,以及资本对本行业投融资信息,我们将客观敏锐地记录、述评、传播、分享知识产权行业的每一天,我们努力利用互联网连接知识产权&未来!

 

微信订阅号: “IPRdailyIPRdaily|读懂知识产权&未来

 

IPRdaily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3223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995.html,发布时间为2014-08-05 11:28:40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