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南少林商标」驳回复审案评析

商标
豆豆7年前
「南少林商标」驳回复审案评析

「南少林商标」驳回复审案评析


原标题: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中的转换法律适用条款 ——第15647929号南少林商标驳回复审案评析


商评委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及评审时的事实状态进行审理。但实践中,如发现申请商标有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商标局并未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决定的,商评委应当在听取申请人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本文结合第15647929号南少林商标驳回复审案对转换法律适用条款问题进行简要评析。


基本案情


申请人:中国嵩山少林寺,申请商标:第15647929号南少林商标


「南少林商标」驳回复审案评析

申请商标


申请人主张


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520989号少林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已被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请求待该案审结后再行审理本案,并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审理过程及结果


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为,申请商标与河南省卧龙酒厂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引证商标近似。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驳回申请商标注册申请。


商评委经审理认为,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依法撤销,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众所周知,饮酒系佛教禁忌。申请商标为汉字组合南少林,指定使用在烧酒、白酒等商品上,可能伤害佛教徒的宗教感情,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之禁止性规定。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商评委向申请人寄送了商标驳回复审案件评审意见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申辩意见及相关证据一次性提交商评委。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意见。


依照《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评委决定: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评 析


本案主要涉及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审理中的转换法律适用条款问题。在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中,商评委作为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机构,仍承担着一定的主动审查义务,其依据《商标法》及其相关规定对禁用、禁注标志予以驳回,既是严格按照《商标法》履行职责的表现,也有助于市场主体正确选择具有注册性的标志作为商标。《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及评审时的事实状态进行审理。”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发现申请注册的商标有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商标局并未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决定的,可以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前应当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本案中,申请商标为汉字组合南少林,商标局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是依据相对理由作出的驳回决定。商评委审理发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依法撤销,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但众所周知,饮酒系佛教禁忌。南少林三字若被注册和使用在烧酒、白酒等酒类商品上,可能会伤害佛教徒的宗教感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之禁止性规定。鉴于商标局并未依据上述绝对理由作出驳回决定,商评委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向申请人寄送商标驳回复审案件评审意见书,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并最终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作出驳回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



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作者:尚 平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活动推荐(点击图片或者文字查看详情)



「南少林商标」驳回复审案评析

「2017金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师挑战赛」观众报名通道公布!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南少林商标」驳回复审案评析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南少林商标」驳回复审案评析

本文来自中国工商报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豆豆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688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7730.html,发布时间为2017-11-27 09:59:36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