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NO专利战新进展:诺基亚撤回德国一针对OPPO诉讼

深度
克拉2年前
NO专利战新进展:诺基亚撤回德国一针对OPPO诉讼

NO专利战新进展:诺基亚撤回德国一针对OPPO诉讼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经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证实,诺基亚已经撤回了对OPPO关联公司一加的曼海姆申诉,此前法院已告知当事人其初步意见,即 OPPO 并未侵犯涉案专利的专利权。”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丁文


近日,诺基亚撤回在德国曼海姆法院的一起针对OPPO的专利诉讼。这是诺基亚继在德国的四件专利因稳定性问题被法院中止审理、在印尼四件专利侵权案件被法院驳回之后,诺基亚在与OPPO的诉讼中的又一次受挫。


OPPO是否侵权,德国法院意见相左


据德国FOSS Patents消息,经曼海姆法院证实,原定于10月11日开庭的计划取消,诺基亚已于开庭前主动撤诉,原本曼海姆法院计划开庭审理诺基亚起诉OPPO的EP3557917B1专利[1]诺基亚的撤诉是无奈的止损之举,曼海姆法院的法官Judge Dr. Kircher 就名为“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providing efficient discontinuous communication”的涉诉专利EP3557917B1通知原被告双方,认为OPPO并没有实际侵犯涉案专利。值得注意的是,曼海姆法官Judge Dr. Kircher就这个专利的侵权认定上,与慕尼黑法院在今年8月5日做出的侵权判决(相同专利)在核心争议点上持有不同的观点。


在权利人主张自己的专利为标准必要专利时,法院在进行侵权比对时就不再同一般的专利侵权案件一样,将专利与被诉侵权产品进行比对,而是直接将专利与标准进行比对,如果权利专利不符合标准,那么被诉产品就不侵权。本案中,曼海姆法院法官Holger Kircher认为OPPO没有实际侵权,则意味着诺基亚的EP3557917号专利并不符合通信标准。


你来我往,德国战场“四禁四止”


诺基亚在德国的诉讼开局是占优的,先后在曼海姆法院、慕尼黑法院拿到四个禁令。通常而言,诉讼进展到这一步,实施人一方就会开始主动寻求和解,接受专利权人开出的许可条件,以避免退出市场造成的损失。但是OPPO并没有按常理出牌,OPPO选择遵循禁令退出德国市场,成为首个因专利诉讼退出一国市场的手机终端厂商。这一举措惊起一片涟漪,令同行、媒体讶然。


诺基亚没有因为拿到禁令而实现达成和解的目的,OPPO却开始了一系列的反击。


第一,以彼之道还之彼身,OPPO积极寻求针对诺基亚的德国禁令。


OPPO在反诉诺基亚的案件中,通过修正诉请新增禁令请求,根据FOSS Patents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案件:


1. 汉堡地区法院315 O 217/21号案,审理时间定于2022年11月30日,涉及一项EP3557938关于“随机访问的方法和设备”的专利。


2. 曼海姆法院2 O 119/21号案,审理时间定于2022年12月6日,涉及一项EP3672346关于“信息传输方法、终端和网络设备”的专利。


3. 曼海姆法院7 O 125/21号案,审理时间定于2023年1月20日,涉及一项EP3547772关于“数据传输方法和设备”的专利。


4. 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7 O 3707/22号案,审理时间定于2023年4月20日,涉及一项 EP3445093关于“基于调度信息有效性的专用信息传输”的专利。


5. 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7 O 5453/22号案,审理时间定于2023年4月27日,涉及一项 EP3697146关于“无线通信方法、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的专利。[2]


第二,无效侧初见成效,诺基亚德国四起案件被中止。


8月9日,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4c民事庭在主审法官 Sabine Klepsch 的领导下,暂停了两起诺基亚诉 OPPO的案件,等待联邦专利法院对涉案专利有效性的判定。涉案专利为:


1. EP1741183关于“多频段多模通信引擎的前端拓扑”的专利,诺基亚同样利用该专利在曼海姆法院起诉一加;


2. EP1728352关于“安全数据传输”的专利,诺基亚同样利用该专利在慕尼黑法院起诉一加。


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中止案件审理的动作意味着,该院认为上述两项诺基亚专利很可能被联邦专利法院无效。虽然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对专利的无效评估并不会影响到曼海姆法院、慕尼黑法院裁定禁令的约束力,但同样的专利,同一国不同地区法院对其有效性前后做出完全不同的评估,可以反映出诺基亚专利的稳定性问题。[3]


无独有偶,9月8日,慕尼黑第一地区法院中止了两起诺基亚诉OPPO的专利侵权民事案件,等待联邦专利法院对涉案专利有效性的结果。涉案专利为:


1. EP2070217关于“为数据非关联控制通道提供多路复用的设备、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专利;


2. EP1671505关于“冗余策略选择方案”的专利。


至此,诺基亚与OPPO在德国战场的得分4-4僵持,诺基亚专利是否有效成后续部分诉讼的关键问题。


OPPO决意挑战,诺基亚能否守住专利?


除德国外,诺基亚在印度尼西亚发起的对OPPO的专利诉讼也进展受阻。今年7月,雅加达中部商业法院驳回了诺基亚针对OPPO的四起诉讼,并要求诺基亚负担案件受理费用。对此,尽管诺基亚声明“印度尼西亚的决定纯粹是基于程序性的,不是实质性决定”,外界仍难免对诺基亚专利的稳定性和质量产生怀疑。


考虑到通常权利人在发起专利侵权诉讼前,尤其是大型诉讼前,会自行对用于诉讼的专利进行有效性、稳定性评估,如果自行评估的结果不佳也就无谓浪费可能高达数百万的诉讼费、律师费。因此对于手握大量专利的诺基亚而言,其用于诉OPPO的专利必然是优中选优,如若这些专利都可能不保,诺基亚专利包所含专利的质量将遭到质疑,大大有损其在许可谈判时的优势地位,OPPO一直拒不接受诺基亚许可费报价现在看来确可能事出有因。毕竟,诺基亚拿来用于诉讼的优中选优的专利都存在无效风险。


OPPO针对诺基亚专利有效性的进攻未止步于有诉讼的国家。除在德国、印尼等司法管辖区应对诺基亚外,OPPO还主动将战火蔓延至美国。据FOSS Patents消息,10月中旬,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 (PTAB) 批准了 OPPO 的申请书,对诺基亚的一项U.S.Patent No.10,701,588 B2专利进行了多方审查,认为OPPO “已经显示出它在以下情况下胜诉的合理可能性。尊重 [其申请书] 中质疑的所有主张”。PTAB 的决定是在欧洲专利局反对小组的初步意见之后作出的,根据该意见,该专利的同族欧洲专利也被视为无效。[4]


NO专利战新进展:诺基亚撤回德国一针对OPPO诉讼

来源:FOSS Patents


截止到目前,诺基亚与OPPO全球诉讼战打得有来有回,诺基亚赢得德国禁令却未使战争进入尾声,而是引发了战争的升级。诺基亚针对OPPO在印度、芬兰、瑞典、荷兰还有未决诉讼,OPPO在中国起诉诺基亚有关FRAND费率纠纷,近日也将于重庆一中院开庭。这场“老大哥”与“翻盘小子”的较量究竟如何发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注释:

[1]http://www.fosspatents.com/2022/10/oppo-lands-several-punches-as-nokia-has.html.

[2]http://www.fosspatents.com/2022/08/oppo-fights-back-seeking-multiple.html.

[3]http://www.fosspatents.com/2022/08/dusseldorf-court-stays-two-nokia-v-oppo.html.

[4]http://www.fosspatents.com/2022/10/oppo-lands-several-punches-as-nokia-has.html.


(原标题:NO专利战新进展:诺基亚撤回德国一针对OPPO诉讼)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丁文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NO专利战新进展:诺基亚撤回德国一针对OPPO诉讼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NO专利战新进展:诺基亚撤回德国一针对OPPO诉讼NO专利战新进展:诺基亚撤回德国一针对OPPO诉讼

NO专利战新进展:诺基亚撤回德国一针对OPPO诉讼

NO专利战新进展:诺基亚撤回德国一针对OPPO诉讼

NO专利战新进展:诺基亚撤回德国一针对OPPO诉讼


NO专利战新进展:诺基亚撤回德国一针对OPPO诉讼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克拉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55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2598.html,发布时间为2022-11-02 12:07:06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