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节目预告表”构成作品吗?从27年前的案件说起

版权
豆豆6年前
“节目预告表”构成作品吗?从27年前的案件说起

“节目预告表”构成作品吗?从27年前的案件说起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袁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从27年前的“节目预告表”案说起


这几天,笔者整理旧书,无意中看到一起距今近30年的版权旧案,看完之后,对比今昔,笔者深有感触。


基本案情


原告广西G报通过协议、付费等方式自中国电视报社和广西电视台处取得相应的电视节目预告表,而被告广西M报未经许可从1987年起每周一从原告的报纸上摘登一周电视节目预告表。1991年,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一审认为电视节目预告属于“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驳回原告诉请;二审法院认为电视节目预告表不宜适用著作权保护,但被告行为有违《民法通则》原则,依照《民法通则》构成侵权并应承担责任,遂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节目预告表”构成作品吗?


该案中,对于“节目预告表”是否构成作品,在审判实践和学界中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以一审法院为代表,认为不构成作品,而构成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时事新闻”;另一种观点以部分学者为代表,认为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可以得出“节目预告表”受保护的结论。上述两种观点(“时事新闻论”和“作品保护论”),笔者均难以认同,以下逐一商榷。


1、“时事新闻论”


所谓“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换言之,是指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机构对近期国内外重大事件所作的报道。显然,将“节目预告表”纳入“时事新闻”,明显偏离人们对于“时事新闻”的一般认知,难以令人信服。


2、“作品保护论”


部分学者认为,采用适当的解释方法,可以使得“节目预告表”成为著作权的客体。例如,当时的《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由于第四条、第五条属于强制性规定和排除性规定,并采取了列举方式规定了应予排除适用的全部对象,而“节目预告表”不属于上述范围,因而不妨碍其受著作权法保护。[1]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之处,在于认为两条规定均采取了完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应予排除的全部对象。


但事实上,“A行为应予禁止”不代表“非A的所有行为一定可予准许”。以当时的《著作权法》第五条为例,在法律、时事新闻、历法等范围之外,还存在大量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如作品标题、棋谱、菜谱、高仿临摹等等。这些智力成果同样并未规定在第五条的排除之列,但同样不能因此就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同样,“节目预告表”虽然不是“时事新闻”,但由于其内容实为对未来节目安排的提前如实预告,根据著作权法上的“表达唯一性”规则,同样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所谓“表达唯一性”规则,是指如果某个智力成果只有一种或者有限几种的信息表达方式,那么,这种成果就不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原告应当如何维权


尽管“节目预告表”不构成作品,但如二审法院所言,是电视台通过复杂的专业技术性劳动创作完成的,电视台的被许可人(本案原告)对其享有特定的民事权益。因此,对于此类劳动成果,一旦被侵犯,无论是权利人或其被许可人,在当时均可援引《民法通则》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主要是如下三条。


1、第106条第2款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第5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3、第4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当然,如果这起案件发生在今天,权利人还可以尝试诉诸《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维权。


注释:

[1]参见梁慧星主编:《自由心证与自由裁量》,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9月版,第186-187页。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袁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节目预告表”构成作品吗?从27年前的案件说起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豆豆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685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0367.html,发布时间为2018-11-26 09:36:21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