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争议商标“以纯by YISHiON Y:2”与阿迪达斯引证商标“Y-3”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
豆豆7年前
争议商标“以纯by YISHiON Y:2”与阿迪达斯引证商标“Y-3”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以纯by YISHiON Y:2”与阿迪达斯引证商标“Y-3”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原标题:结案信息 | 争议商标“以纯by YISHiON Y:2”与阿迪达斯引证商标“Y-3”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近日,原告阿迪达斯国际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阿迪达斯公司)与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第三人郭某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原告阿迪达斯公司不服被告商评委作出的被诉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详情


被诉裁定系商标评审委员会依阿迪达斯公司针对第12444536号“以纯by YISHiON Y:2”商标(简称诉争商标)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而作出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被诉裁定中认定:


一、诉争商标由“Y:2”、“by YISHiON以纯”两部分组成,显著识别部分之一“Y:2”与阿迪达斯公司国际注册第794599号“Y-3”商标(简称引证商标)相比较,在构成元素,呼叫等方面差异较大,且俩商标整体区别明显,即使考虑到引证商标在鞋商品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两商标并存于市场亦不易使相关公众混淆,故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阿迪达斯公司提交的证据虽然能够证明引证商标在鞋商品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但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对引证商标的摹仿、复制,诉争商标的注册、使用不易误导公众,故诉争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阿迪达斯公司未明确提出商标权以外的其它具体在先权利;其提交的证据也尚不足以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在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其已使用与诉争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并有一定影响。故诉争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四、诉争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规定之情形。


五、阿迪达斯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诉争商标系以伪造申请书件或其他证明文件骗取商标注册,或者诉争商标申请注册系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当占有公共资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故阿迪达斯公司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宣告诉争商标无效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六、《商标法》第七条的规定已体现在上述具体条款中,不予单独评述。综上,阿迪达斯公司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相对理由不成立)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


本案中,诉争商标“以纯by YISHiON Y:2”为中文、字母、数字及符号组合商标,其中“Y:2”字体较大,占据了整个商标的显著位置,视觉效果醒目,而“以纯by YISHiON”与“Y:2”字体大小差异悬殊且位于整个商标的右下角位置,故“Y:2”为诉争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引证商标“Y-3”的独创性及显著性较强,且经阿迪达斯公司长期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将诉争商标显著识别部分与引证商标“Y-3”相比较,二者在构成要素、表现形式、呼叫、特别是整体外观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


本案中,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裤子、婴儿全套衣、游泳衣” 商品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501-2503群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商品属于2501群组,该区分表明确载明二者属于跨类似群保护商品;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鞋、帽”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鞋类、帽类”商品同属2507-2508群组。据此,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裤子、婴儿全套衣、游泳衣、鞋、帽”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鞋类、帽类”商品已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袜、手套(服装)、皮带(装饰用)、领带”商品属于2509-2512群组,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鞋类、帽类”商品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分属于不同群组,且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别,故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袜、手套(服装)、皮带(装饰用)、领带”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


此外,由在案证据可知,除诉争商标外,郭某还在服装等商品上申请了一系列与阿迪达斯公司核准注册在服装、鞋等商品上且已颇具知名度的商标较为类似的商标。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使用在类似商品上,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二者在“服装、裤子、婴儿全套衣、游泳衣、鞋、帽”商品上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在“袜、手套(服装)、皮带(装饰用)、领带”商品上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阿迪达斯公司主张引证商标“Y-3”已构成驰名商标。对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遵循个案认定及按需认定的原则。本案中,综合全部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引证商标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前已成为驰名商标。据此,阿迪达斯公司关于《商标法》第十三条的主张,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


一、撤销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7]第29398号关于第12444536号“以纯by YISHiON Y:2”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

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针对原告阿迪达斯国际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就第12444536号“以纯by YISHiON Y:2”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目前,本案第三人已提起上诉。


附图:


争议商标“以纯by YISHiON Y:2”与阿迪达斯引证商标“Y-3”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诉争商标)


争议商标“以纯by YISHiON Y:2”与阿迪达斯引证商标“Y-3”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引证商标)



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宋晖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


争议商标“以纯by YISHiON Y:2”与阿迪达斯引证商标“Y-3”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2018年1月1日起,这10个「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争议商标“以纯by YISHiON Y:2”与阿迪达斯引证商标“Y-3”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争议商标“以纯by YISHiON Y:2”与阿迪达斯引证商标“Y-3”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本文来自知产北京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豆豆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685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8009.html,发布时间为2018-01-03 10:06:36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