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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起名注意了!工商总局将禁用这些词语!

政策
小知2017-07-08
企业起名注意了!工商总局将禁用这些词语!

企业起名注意了!工商总局将禁用这些词语!


原标题:工商总局关于《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工商总局关于《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截止时间7月10日)


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企业名称登记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54号)制定《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征求意见稿)》、《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邮编:10082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


附件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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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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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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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news_16703.html,发布时间为2017-07-08 1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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