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立体商标及其显著性判断”—从陶凯元审理“迪奥”立体商标案想到的

商标
豆豆7年前
“立体商标及其显著性判断”—从陶凯元审理“迪奥”立体商标案想到的

“立体商标及其显著性判断”—从陶凯元审理“迪奥”立体商标案想到的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文章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赵文侠 陆穗峰

原标题:立体商标及其显著性——从陶凯元审理“迪奥”立体商标案想到的


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以下简称“迪奥尔”公司)的香水瓶(见下图)“立体商标”案。


“立体商标及其显著性判断”—从陶凯元审理“迪奥”立体商标案想到的


“立体商标”也称“立体标志”、“三维标志”或“三维立体标志”。《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商标法》规定了立体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三种情况:


第一、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


即为实现商品固有的功能途所必须采用的(或通常采用)的形状,如食品中的元宵、麻花等。如果允许注册为元宵、麻花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则剥夺了其他经营者生产元宵、麻花的权利,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第二、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


即为使商品具备特定的功能所必须使用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轿车外壳的流线型设计,具有降低行驶阻力的作用,如果注册为商标、则会阻碍整个行业的发展。


第三、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是钻石具有实质性价值必须的形状,如果一家企业将该造型注册为钻石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对其他钻石生产经营者是不公平的。


以上三种情况,无论通过怎样的使用、产生了如何高的“显著性”,都不得注册为商标。具体到本案中:


第一、不存在上面所述的三种情况


该瓶子不是由香水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也不具有特殊的功效,大家对此没有异议;有人认为这个瓶子设计得过于美观、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但是笔者认为,这种美观不是具有实质性价值“必须”的形状——其它企业可以设计出更美观的瓶子。


第二、该瓶子具有显著特征


香水、尤其是高档香水,都有相对稳定的消费群体;她们一看瓶子便知瓶里面装的是什么内容。有些消费者直言“我就是冲着那瓶子去的”,这正是“认牌购物”、“重复购买”的特点。


说明该瓶子通过使用、已具有注册商标所需的“显著性”。


第三、已有注册成功的“先例”


与涉案商标完全相同的“三维标志”,迪奥尔公司已经在第3类产品上核准注册;

有人认为我国商标采用个案评审原则:同一商标题材在一案件中注册成功,不是在另一案件也注册成功的必然依据;


这种说法初看似乎有一定道理、细思则不尽然:因为无论评审也好、裁决也罢,都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两个案件中的商标题材相同、所依的都是《商标法》,一般不会出现完全相反的结果。


第四、关于商标“禁用权”


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分两部分:自己合法使用,以核准的标志和核定的商品为限;禁止他人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本案的重点在于商标的“禁用权”——能否“禁止他人使用”——如果这个瓶子不予注册、放任他人随意使用,显然会误导消费者。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该商标可以被核准。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赵文侠 陆穗峰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



“立体商标及其显著性判断”—从陶凯元审理“迪奥”立体商标案想到的

2017全球区块链企业专利排行榜(前100名)


“立体商标及其显著性判断”—从陶凯元审理“迪奥”立体商标案想到的

2017年企业发明授权专利排行榜(前100名)


“立体商标及其显著性判断”—从陶凯元审理“迪奥”立体商标案想到的

2017全国申请人确权商标持有量排名(前100名)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立体商标及其显著性判断”—从陶凯元审理“迪奥”立体商标案想到的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立体商标及其显著性判断”—从陶凯元审理“迪奥”立体商标案想到的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豆豆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689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8897.html,发布时间为2018-05-08 09:15:37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