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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件决定要点汇编合集(附全文下载)

案例
阿耐2026-09-13
2025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件决定要点汇编合集(附全文下载)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发布《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件决定要点汇编(2025)》。”

01


编者按


为集中阐释专利复审无效案件中的法律适用,展现各技术领域专利审查的最新实践,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从2025年审结的案件中筛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提炼决定要点,发布《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件决定要点汇编(2025)》,供业界研究与参考。


全文目录


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1. 无效请求人主张涉案专利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应当充分举证

2. 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情形中抄袭行为的认定

3. 包含方法特征的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的判断

4. 涉计算机程序的术前准备方法的保护客体判断

5. 植物群是否属于植物品种的认定


二、现有技术和现有设计


(一)使用公开


6. 使用公开认定中对产品部件是否发生过改变的判断

7. 使用公开认定中对产品公开状态的判断

8. 中标采购产品是否构成现有技术的认定

9. 招投标试用产品是否构成公开的认定

10. 展会展出的特定型号汽车公开信息的认定

11. 过期产品公开信息的认定


(二)互联网公开


12. 微信朋友圈是否处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状态的认定

13. 签署保密协议的技术内容是否构成现有技术的判断


三、新颖性


(一)对比文件公开内容的认定


14. 隐含公开技术内容的认定

15. 科技论文中TEM图(透射电子显微镜图像)公开内容的认定

16. 仅有静态用户界面的证据公开内容的认定


(二)新颖性判断的常见情形


17. 包含制备方法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判断

18. 包含参数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判断

19. 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在新颖性判断中的作用


(三)化学领域发明的新颖性


20. 制药用途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判断


(四)优先权


21. 优先权成立要件中“相同主题”的判断

22. 在后申请增加效果实验数据时能否享有优先权的判断


(五)新颖性宽限期


23.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判断

24. 发明创造相对于抵触申请能否享有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


四、创造性


(一)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确定


25. 区别技术特征的认定

26. 理解技术术语时应考虑所属领域技术演进路径变化

27. 认定对比文件公开内容时不宜截取实施例局部片面理解

28. 技术手段仅表达形式不同并不带来实质差异

29. 应基于对技术效果的准确认定进行创造性判断

30. 对已有数据作进一步分析的补交实验数据的考量

31. 确定发明实际解决技术问题时应排除未限定技术特征取得的技术效果

32. 利用软件复现现有技术未公开参数特征的证据考量

33. 中间态补交对比实验的考量

34. 无具体实验数据的新闻网页用作对比文件的考量

35. 包含商业方法特征的专利的创造性判断


(二)技术启示的判断


36. 创造性判断中公知常识的认定

37. “发现技术问题”是否能够使发明具备创造性

38. 不同应用场景的现有技术结合启示的判断

39. 简化技术方案的创造性判断

40. 不得割裂认定区别特征在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

41. 公知常识的认定应当考虑技术的发展状况

42. 图像数据编解码专利申请创造性技术启示的判断

43. 同时利用多个人工智能模型的技术方案的创造性判断

44. 技术启示判断中关于计算公式特征的考量

45. 药物组合物发明创造性技术启示的判断

46. 活性成分结构存在差异时药物制剂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47. 虚拟筛选方法获得的化合物用途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48. 训练方法不同的人工智能应用专利的创造性判断


(三)其他因素对判断发明创造性的影响


49. 不得仅因侵权诉讼获赔认定创造性“商业成功”

50. “现有技术抗辩”与创造性审查无直接关联


五、说明书


51. 说明书公开充分的判断标准

52. 包含参数特征的技术方案是否充分公开的判断

53. 化学产品发明公开充分的判断

54. 含结构特征的高分子化合物公开充分的判断

55. 化学产品发明公开充分判断中对反应原理的考量

56. 人工智能算法专利说明书公开充分的判断


六、权利要求


(一)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


57. 手性药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认定

58. 医药用途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理解

59. 方法权利要求的步骤间顺序关系的判断

60. 对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理解

61. 人工智能应用专利中权利要求技术术语的理解


(二)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


62. 反义寡核苷酸类药物权利要求能否得到说明书支持的判断


(三)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载必要技术特征


63. 必要技术特征不应仅记载在说明书中


七、修改


64. 判断“修改是否超范围”时对技术特征间关联关系的考量

65. 进一步限定式修改得到的技术方案是否超范围的判断


八、证据的认定


(一)证据资格与证明力


66. 本证与反证证明力的判断

67. 自行网页截屏保存的互联网证据的真实性认定


(二)举证责任


68. 使用公开举证责任

69. 互联网证据举证责任


九、程序


(一)复审请求的审查


70. 人工智能大模型生成内容的采信


(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71. 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的认定标准

72. 补交实验数据证据中“保密证据”的审查


(三)当事人主体资格


73. 无效请求的提出应当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74. 不以纠正不当专利授权为目的的无效宣告请求应予驳回

75. 复审案件审理期间复审请求人被注销的处理


十、外观设计


76. 局部外观设计关于构成相对完整的设计单元的认定

77. 产品种类不相同不相近情况下组合启示的判断方法

78.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考量

79. 外观设计专利与有一定影响的在先商品包装使用权冲突的判断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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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件决定要点汇编合集<附全文下载>)


来源:赋青春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2025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件决定要点汇编合集(附全文下载)(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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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news_43087.html,发布时间为2026-09-13 21: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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