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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26年两会 · 知识产权这些提案议案(一)

行业
纳暮2026-03-09
聚焦:2026年两会 · 知识产权这些提案议案(一)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将于12日下午闭幕,会期8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党派关于知识产权,目前提了什么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建言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建议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中,技术调查官制度至关重要。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讲席教授马一德带来了一份关于“加快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的建议。

马一德在建议中指出,随着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现行技术调查官制度在立法依据、运行机制、资源配置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短板逐步显现,亟需加以系统完善。为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马一德从四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是强化立法保障。加快推动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将技术调查官制度明确纳入法定程序体系之中,同时可在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修订中作出原则性衔接规定,形成一般法与特别法协调配合的制度格局。二是优化运行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或修订完善操作规程,提升制度公信力。三是健全选任管理。完善全国统一选任标准,丰富和优化人才库建设,健全职业保障与监督制度,建立案件评价反馈机制,打造专业队伍。四是强化资源统筹。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推广“全国法院技术调查资源共享平台”,构建共享协同体系。

“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司法供给侧改革。”马一德表示,建议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相关工作,为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筑牢司法屏障。(来源:人民法院报·5版)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建议加强规制恶意诉讼


“碰瓷起诉”“诉讼牟利”……当新质生产力遇上“内卷式”竞争,有的企业甚至将专利恶意诉讼当作“商业武器”,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阻碍创新活力。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提出关于“加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的建议。


5.1


“专利制度的核心要义,是激励创新、释放创造动能。但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也关注到,有部分主体借维权之名,行恶意竞争之实。”近日,贾宇代表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相关行为主要表现为拆分证据反复提起侵权诉讼,明知权利瑕疵仍提起侵权诉讼,不当申请保全干扰生产经营,在商业关键节点展开“专利狙击”等。“将专利异化为打压对手、扰乱市场的工具,不仅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更严重阻碍了关键核心领域的创新创造。”贾宇说。

记者注意到,在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一批指导性案例中,就向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亮剑。明知专利已因未缴年费而终止,却仍先后四次提起侵权诉讼,甚至在撤诉后再度起诉——某仪器公司的这一系列行为,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恶意诉讼,承担侵权责任。

近年来,上海法院以司法裁判为导向,依法妥善审理了一批涉及专利恶意诉讼的纠纷,既重拳出击治“已发”,也源头防范控“未发”。但要想真正做实事前预防、防范损害扩大,还需各部门凝聚合力、协同共治,推动形成“识别—惩戒—预防—协同”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由此,贾宇建议构建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要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强化对恶意举报、恶意诉讼的源头识别与联合惩戒力度。”

同时,贾宇建议探索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将存在恶意诉讼行为的相关主体纳入“警示名单”进行全流程重点监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

此外,贾宇还建议建立专利权数据查询库,整合行政管理与司法领域的数据资源,打破数据壁垒,实时信息共享,让专利审查人员与司法裁判者能够全面掌握专利权利最新状态及其历史变化。并建议制定和完善行业自治规范。

贾宇认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关键在于把握“惩恶”与“护权”的平衡,既不纵容恶意诉讼扰乱市场,也不忽视正当维权诉求,从而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划定法治轨道,以协同共治护航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来源:中国长安网)


全国人大代表张江平:建议改进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2026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太平鸟集团董事长张江平建议改进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张江平代表告诉贝壳财经记者,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与网络直播销售发展迅猛,已成为服装产品最主要的销售渠道之一。然而,在蓬勃发展的线上市场背后,服装设计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也面临了严峻的挑战。电商平台(尤其是直播电商)凭借其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供应链响应迅捷的特点,使得原创设计或品牌极易在短时间内被抄袭,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大规模向线上转移。原创企业面临着侵权链接分散、取证成本高等现实困难,无力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所有侵权问题。因此,电商平台投诉机制已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仅淘宝平台每年受理的服装类知识产权投诉就高达数百万件,凸显了完善平台维权体系的紧迫性与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普遍存在不健全、不统一、效能弱化等问题,未能形成有效震慑。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但缺乏具体操作层面的强制规定,导致各平台在投诉规则、审核标准和处置措施上差异显著。权利人投诉时常遭遇材料烦琐、流程漫长、认定门槛高、处罚力度轻等障碍,甚至出现因平台对知识产权基本概念理解不清而错误驳回投诉的情况。机制上的缺陷实质上降低了侵权成本,助长了投机行为。”张江平代表表示,其实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平台“私权力”不断扩张,而外部监督机制缺失,导致知识产权保护在平台治理中被边缘化。头部平台凭借其规模和影响力,其内部规则已构成平台内商业活动的“准法律”,行使着一定的社会管理职能。但由于国家层面缺乏统一、可操作的细化规定,平台在行使此类“准司法权”时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加之平台往往基于自身商业利益配置资源,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置力度远不及对政治敏感或涉黄赌毒等内容的治理,形成“选择性执法”局面。这一现状反映出外部强制性规制与监督的严重不足。

为避免仿冒行为借助流量红利持续侵蚀原创企业与设计师的创新投入及合法利润,损害我国时尚等相关产业的竞争力与升级潜力,张江平代表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协同制定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强制性规则。建议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承办,广泛听取原创企业、设计师、平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服装设计专家及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意见,制定部门规章或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投诉与处罚规则。

建立官方或专业第三方强制介入机制,如电商平台对侵权投诉处理不及时或结论难以令投诉人信服,应由官方或权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建立强制介入机制。推动电商平台与专业第三方协作,针对平台人员知识产权专业认知有限、行业了解不足及投诉高峰期人力紧张等问题,鼓励头部电商平台与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合作,建立咨询培训机制,接入重点知识产权信息库并可委托其承担部分审核工作。(来源:新京报贝壳财经 记者:俞金旻)


全国人大代表陈保华:健全医药专利制度,完善参比制剂政策


“我国制药产业正处在由‘制药大国’迈向‘制药强国’的关键跨越期。本土创新药企崛起,同时原料药与仿制药产业亟须突破国际市场壁垒以维系全球供应链地位,对专利制度的国际适应性与产业支撑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指出。

同时,他关注到,我国制药产业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国产新药研发与上市数量快速增长,行业正从“跟跑”向“并跑”迈进。然而,目前参比制剂目录收录的国产新药数量增长缓慢,与批准速度严重失衡,创新成果的市场价值未能充分释放。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陈保华建议健全药品专利领域的制度瓶颈,增设药品专利权补偿期“出口豁免”、增设“期末放弃”、完善“BOLAR例外”规定、规范药品专利信息登记。

此外,他建议加快完善国产新药参比制剂遴选政策,推动参比制剂回归提升药品质量与可及性的本质功能,避免异化为知识产权保护工具,助力打破市场垄断、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患者用药可及性。


5.3

(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受访者供图)


持续关注药品专利制度


作为医药行业的一线实践者,陈保华持续关注药品专利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简称《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施行至今已逾4年。

陈保华认为,现行《专利法》所确立的药品专利期限补偿、纠纷早期解决等制度,在实施中已显现出若干制度层面的矛盾与适用上的难题,特别是在制度设计的平衡性、适应性和国际协调性方面面临新的挑战。

尤其在药品专利领域,关键制度瓶颈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出口豁免”规定缺失,严重削弱我国原料药及仿制药产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二是对通过“显而易见改进”不当延长保护期的“专利常青化”行为缺乏有效规制;三是药品行政审批例外(“Bolar例外”)适用范围过窄,脱离研发服务产业实践;四是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权利义务配置有待优化,影响制度运行效能。

基于此,陈保华认为,亟须对相关条款进行系统性修改与完善,他建议增设药品专利权补偿期间的“出口豁免”规定、增设“期末放弃”规定、完善“BOLAR例外”规定、进一步完善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规范专利权人和仿制药申请人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陈保华此前已连续三年建议在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中增设“出口豁免”规定。

在此基础上,今年,他建议在现行《专利法》第四十二条中增设第四款“出口豁免”规定:依据本条第3款规定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的,在该补偿期内,直接以出口为目的或最终以出口为目的的产品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等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此外,他建议在现行《专利法》第九条增设第三款“期末放弃”规定。在他看来,中国专利制度不应允许申请人通过显而易见的微小改进不当延长保护期,不应让“伪创新”挤占真正的研发资源,更能引导企业将研发投入转向具有价值的原始创新,提升我国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

完善国产新药参比制剂遴选政策


我国制药产业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国产新药研发与上市数量快速增长。

根据国家药监局日前公布的数据,2025年我国已批准上市的创新药达76个,超过2024年的48个,创历史新高。其中,获批上市的47个化学药品中,38个为国产创新药;23个生物制品中,21个为国产创新药。

针对当前参比制剂目录收录的国产新药数量增长缓慢与批准速度严重失衡,陈保华认为,两大现象亟待关注与反思。

其一,国产创新药本应以专利期保护作为创新成果保护机制,但部分原研药企在专利到期后,并未积极推进国产新药纳入参比制剂目录,而是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尽量不列入参比制剂,作为其延缓产品的生命周期、长期独占市场的一种策略和手段,以获得更高的定价权和更多的利润空间。

其二,部分疗效不佳的独家产品,由于缺乏参比制剂,长期独占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严重违背了以医疗效果为最终目的的原则。

“上述两种由于没有参比制剂无法仿制、造成长期独占市场的情况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一方面市场竞争秩序和企业研发创新的动力受到严重影响;另一方面优质仿制药替代原研药的进程和药品可及性的提升受到严重影响。”陈保华分析。

若任其蔓延,将会影响我国医药产业已经形成的良好创新氛围和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优先的转型步伐,不利于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在医保控费的大背景下,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成为重要任务。然而,由于参比制剂缺失,原研药和部分国产新药长期垄断市场,价格居高不下。这不仅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使得医保支出压力进一步增大,难以满足患者对质优价廉药品的迫切需求。

对此,陈保华建议,针对专利到期的国产新药,采取行政与法律相结合的强硬措施,明确规定要么将其列为参比制剂,要么责令相关产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再评价工作,若再评价结果显示其质量和疗效无法满足临床需求,则予以淘汰,避免其长期垄断市场。

“参比制剂的遴选与确定,其核心目的在于为仿制药的研发与评价提供科学、统一的基准,以保障仿制药在质量与疗效上与原研药具有高度一致性,进而推动医药市场的良性竞争与行业的健康发展”,陈保华强调。(来源:21世纪经济)


全国人大代表、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加大知识产权维权力度,加快推进专利池建设


据天合光能消息,全国人大代表、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在两会期间建言,需加大光伏产业知识产权维权力度并加快推进专利池建设,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光伏产业是我国出口“新三样”核心名片,是落实“双碳”战略、保障能源安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载体。当前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否则将严重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言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专利池建设,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和国家能源安全大局。持续优化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助力我国光伏产业实现更高质量、更具韧性的发展,持续擦亮中国产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名片,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加快光伏产业专利池建设落地,筑牢产业协同保护根基。紧扣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光伏产业专利池建设,支持并推动行业创新主体整合优质核心专利资源,组建专业化光伏产业专利池,推行公平合理、无歧视的专利许可规则,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率,强化产业协同创新能力,为光伏产业“高水平走出去”夯实知识产权支撑。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维权保障,破解产业维权痛点。构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专项维权支撑体系,组建为创新主体提供行政维权的专业机构。加大对恶意侵权、商业秘密窃取等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明确处罚细则、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同时优化专利无效裁决流程,建立专项快速审查通道,压缩审查周期,同步构建“调解优先、仲裁衔接、诉讼兜底”的纠纷化解机制,切实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维权时效,树立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的鲜明导向。(来源:天合光能)


全国人大代表罗卫红:建议明确AI生成内容、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1世纪》:如何进一步保障“一人公司”的权益、明确责任边界?

罗卫红:建议加快出台针对AI背景下OPC的专门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登记注册标准、责任承担方式。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为诚实创业失败者提供债务豁免路径。

其次,探索设立“OPC专项备案制”,允许以“个人+AI资产”作为轻资产备案,享受政策扶持并降低合规成本。同时,明确AI生成内容、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简化维权流程、降低维权成本。界定OPC与AI智能体、外包协作方的权利义务,防范法律纠纷。

制度方面,需要畅通“数字个体户”发展路径。探索设立“创新个体经营户”或“数字创作者”等轻量化市场主体登记类别。政策集成方面,提供“轻量启动”关键支持,例如为符合条件的“一人公司”提供“低成本空间+研发补贴”的启动支持包、定向算力补贴以及针对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的快审通道与费用减免等。(来源:21世纪财经 记者:柳宁馨)


全国人大代表苗伟: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


全国人大代表、中兴通讯党委书记、高级副总裁苗伟在两会期间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新质生产力,核心在于“融合”,关键在于“人才”。过去一年,他围绕该核心主题先后参与5次专题调研,形成4份调研报告。今年上会,他将目光聚焦于法治建设、未来产业和数字经济三大板块,建议前瞻布局6G产业,加快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并呼吁设立AI大模型训练专用算力开放平台。

同时,作为科技前沿阵地的亲历者,苗伟深刻洞察到AI等新技术带来的治理挑战。他提出,在推动“科技—产业—人才”良性循环的过程中,必须通过立法划定红线、技术筑牢防线,让科技创新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构筑司法护城河


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保护体系作为底层支撑。特别是在通信产业等高度全球化与专利密集的领域,知识产权已成为衡量国家创新竞争力的核心指标。

苗伟坦言,近年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但实践中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困境依然存在。面对国际上部分“小院高墙”的阻碍,他今年提交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建议。

“这部法律的出台恰逢其时,是国家从知识产权大国迈向强国的关键一步。”苗伟建议构建符合知识产权规律的特别诉讼程序规则,确立以技术调查官为核心的多元化事实查明体系。他认为,此举不仅能有效激励原始创新,还能在国际规则博弈中提升中国话语权,为中资企业出海保驾护航。(来源:南方都市报)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大靖镇三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光霞:加强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赋能乡村振兴


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大靖镇三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光霞表示,知识产权保护(885791)对乡村振兴(885705)至关重要,并呼吁人民法院继续完善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筑牢法治屏障。

李光霞在履职中关注到,过去一年,甘肃法院在涉农知识产权保护(885791)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聚焦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精准发力,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护航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二是加强乡村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885791);三是主动下沉司法服务,通过深入乡村普法宣传、设立服务站点、推行巡回审判等方式,推动纠纷源头化解。

为进一步赋能乡村振兴(885705),李光霞提出三点建议:人民法院应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出台司法指引,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创新基层普法形式,开展针对性宣传,提升村民和涉农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885791)意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业人才培养,推动司法力量下沉,为基层提供常态化司法服务。(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政协委员建言


全国政协委员、九牧林孝发建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企业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全国政协委员、九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林孝发提交《关于以科技创新赋能智能卫浴增进民生福祉、助推产业强国》的提案。该提案聚焦智能家居国补落地、适老化民生保障、民企高质量出海、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创新生态建设等一系列兼具前瞻性与实操性的建议,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民生福祉改善、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当前,国家已明确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要求,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这为卫浴家居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让中国民营企业迎来超越领跑、打造全球优势的历史新机遇。

据悉,卫浴家居产业是关系民生福祉的万亿级刚需产业,也是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的重要载体,卫浴家居消费正从“基础实用”向“健康智能”升级。特别是智能家居的发展,已成为扩大内需、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抓手。数据显示,智能马桶、智能淋浴系统、健康检测卫浴等智能品类年均增速达20%以上,智能马桶家庭普及率每提升10%,可释放上千亿的市场潜力。

因此,智能卫浴家居产业的发展,既是落实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守护民生福祉的具体实践。一头连着国家科技强国战略,一头连着老百姓居家幸福;一头连着民营企业创新活力,一头连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效。当前AI技术加速渗透千行百业、科技强国战略持续落地、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这都为卫浴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

为此,林孝发建议,以AI智能体赋能产业升级、以国补激活消费潜力、以知识产权保护筑牢创新根基,才能让智能卫浴家居产业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标杆”,成为提升民生福祉的“暖心工程”。

建议一:加大智能家居和智能卫浴国补力度,加快政策落地

当前,科技消费、适老消费、新锐消费已成为消费主流,智能卫浴及智能家居相关国补政策不仅能让消费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更能促进企业加快产品升级、产业升级,实现“政策惠民、产业兴邦”双赢,让民生红利直达千家万户,让消费红利赋能百姓福祉。

一是构建“国家统筹、省市联动、分区推进”的国补落实机制。依托全国统一大市场打破区域补贴壁垒,实现补贴政策、标准、流程全国统一,让各地消费者享受同等优惠,让企业无需为跨区域补贴适配增加成本。

二是加大适老化智能卫浴专项补贴力度。我国逐步进入老龄社会,适老化智能卫浴需求迫切。建议提高适老化产品补贴比例,将高龄、失能、独居老年家庭优先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补尽补。同时,将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中的智能卫浴配置纳入支持范围,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与幸福感。一直以来,九牧长期关注妇女、儿童、老人的健康,长期致力于研发安全、健康、适老适幼的智能卫浴产品,让科技的温度普惠更多弱势群体。

三是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出海。推动技术出海、产品出海、品牌出海、服务生态出海,建议政府在商务、海关、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全链条支撑,鼓励企业抱团出海、整链出海,全面抢占国际高端市场,彰显中国智能卫浴家居全球竞争力。

建议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化打假维权,守护公平创新生态

一是加大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民事、行政、刑事协同机制,严惩恶意侵权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完善商标立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筑牢法治保障。

二是重拳打击制假售假。加大网络平台侵权查处,运用大数据、AI技术搭建假冒伪劣产品追溯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制假售假、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刑事打击,破除区域监管壁垒,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赋能中小企业。搭建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专利布局、风险预警、维权指导等一站式服务。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动创新资源共享、风险共防,提升行业整体创新能力,保护企业的专利,就是保护老百姓的放心产品。(来源:咸宁新闻网)


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支持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审判资源提档升级


2026全国两会期间,九派新闻从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处获悉,她提出关于支持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的提案。

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我国目前关心的重点目标,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标注奋进目标: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

作为律师,谢文敏指出,当前,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布局已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南自贸港,但中部地区尚存空白。武汉作为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交汇点、内陆开放高地,中欧班列辐射欧亚40国,航空货运网络畅达全球,战略地位突出。

现武汉已获批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汇聚院士82位、高校132所,在校大学生超200万,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7万家,研发投入强度达4.17%,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涌现一批全球领先技术。创新活跃必然伴随知识产权纠纷增多,对司法保护的专业性和效率提出更高要求。

2017年,中部首家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机构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设立,累计审理案件4万余件,但作为中院内设机构,其人财物保障、机构规格与角色定位已难以适应当前科技自强对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的司法需求,审判资源提档升级迫在眉睫。


5.3

谢文敏(左二)。图/长江日报


她提出以下四项建议。

一是启动设立程序,填补中部战略空白。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会同相关部委,尽快研究启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将其定位为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区域性专门法院,按中级人民法院规格设置,构筑起覆盖中部、辐射全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

二是优化审级设置,理顺司法关系。武汉知识产权法院作为专门法院,其上级法院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提级审理重大技术类案件,实现裁判标准统一;通过优化审级衔接,提升司法效率。同时,依托该法院平台,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行业协会的协同配合,形成保护合力。

三是明确管辖范围,实现集中审理。建议全面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议全省范围内涉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权属、侵权纠纷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武汉市辖区内特定标的额以上的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涉及特定行政主体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以及武汉市辖区内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进行集中审理。

四是规范任免程序,建强专业队伍。建议武汉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建议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招录力度,构建专业化、国际化审判团队。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为技术类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支撑。(来源:九派新闻 记者:周雨禾 李韵聪)


全国政协委员丁洪:探索建立“实验室公司”,打造国家战略科技新载体


“未来产业是大国竞争的重要赛道,比较突出的方向有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可控核聚变、生命调控等,上海在这些方面布局诸多。”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丁洪表示,今年将着重关注未来产业发展。


5.4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丁洪。澎湃新闻记者 邹桥 图


丁洪长期从事凝聚态物理的实验研究,目前在上海交大李政道研究所专注于拓扑量子计算。2019年,丁洪与多位海外归国学者、企业家共同发起成立北京海创产业技术研究院,致力于打造前沿科技的产业技术研究转化基地;2024年以科学家身份参与上海未来产业基金的组建,重点关注科学智能、脑机接口、量子科技、可控核聚变等前沿领域。

在持续关注和推动未来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他发现当前布局仍存在若干突出问题和堵点:优质创业主体供给不足,具有强大企业家精神的创业者仍然稀缺;创投圈协同生态缺位,缺乏具有未来产业认知共识的良性发展生态;更关键的是,创新链与产业链之间存在结构断裂。

“国内创新主体集中于高校、科研院所,但有些单位对科研人员创业的有限制。”丁洪认为,许多未来产业的最前沿研究与产业本应是一体的。

此外,针对未来产业的资本支撑力度不够,尤其是国资投资方面,投早投小的支撑还不足。丁洪分析,一是容错免责制度不完善,多数国资平台尚未建立容错机制;二是国有投资人因缺乏明确的容错支撑,担责顾虑较重,存在不敢投、不愿投的心态;三是投资流程烦琐冗长,受国资监管规定约束,投早投小项目审批环节多,难以适配未来产业项目快速迭代、急需资金快速落地的现实需求。

为应对上述挑战,丁洪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打通转化瓶颈,构建协同创新生态。一方面,对在未来产业领域勇于创新、遭遇挫折的创业者给予社会保障支持和再创业帮扶;另一方面,强化复合型人才培育,搭建产学研协同育人平台,培育一批既懂科学前沿又懂市场运作的专业人才。同时,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举办论坛、对接会等活动,推动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让各类先进要素向未来产业顺畅流通。

其次,探索建立“实验室公司”,打造国家战略科技新载体。丁洪表示,借鉴DeepMind、OpenAI等国际经验,可探索设立一种介于大学科研机构、实验室和初创企业之间的新型法人研发机构,即FRO(Focused  Research Organization,聚焦型研究组织)形式的“实验室公司”。

他进一步解释,此类机构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核心导向,依托公司化机制,推动高水平科研团队深度结合,打破传统学术经费资助的路径依赖,尝试核心人员全职投入。针对此类研发主体,可引入基于里程碑式的敏捷化科创资助机制,给予极大的契约自由度,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预设的技术或商业里程碑执行,实现快速失败、快速迭代。在知识产权归属上留出弹性空间,吸引全球顶尖人才和早期资本参与。

最后,修订完善制度,强化国资投早投小支撑。一是健全容错免责机制,结合未来产业高风险、高潜力特点,修订完善国资未来产业投资容错免责管理办法;二是优化投资审批流程,简化国资投早投小项目审批环节,建立绿色通道,压缩审批周期,推行专人对接、快速落地的模式。(来源:澎湃新闻 记者:陈悦)


全国政协委员、知乎创始人兼CEO周源:建议建立快速维权机制,遏制“洗稿式”抄袭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知乎创始人兼CEO周源提出建议,针对AI漫剧生产速度快、上线周期短的特点,建议由版权管理部门牵头建立侵权快速处置机制,建立AI生成内容侵权快速处置绿色通道,并配套建立与收益挂钩的处罚机制、规范平台竞争行为,防止滥用市场优势等手段。

AI漫剧底层依托多模态大模型技术,是人工智能应用落地的重要场景。但周源调研发现,行业在高速扩张中已显现出若干结构性问题:

一是原创内容被“洗稿式”侵权问题突出,生产速度远超维权能力。部分AI漫剧制作方未经授权使用短篇故事,通过简单改写、情节重组后直接生成作品并迅速上线变现。由于AI生产成本极低、可批量化生产,原创方维权周期长、成本高,原创作者往往在侵权方完成流量变现后才启动维权,形成“侵权速度远快于维权速度”的失衡局面。

二是传统确权机制难以适配AI工业化生产节奏。在头部企业AI漫剧日更近千部的背景下,传统确权与举证机制明显滞后,待司法流程走完,侵权方可能已完成变现并退出,法律威慑力被客观削弱。

三是头部平台存在滥用优势与变相垄断风险。部分平台通过自建“版权中心”低价集中收购IP,并通过流量分发、变现权限等方式形成强绑定关系,不签约即限制曝光或变现,构成事实上的平台依附。行业存在向“一家独大”“过度收割原创”方向演化的风险,不利于公平竞争和中小创作者生存。

对此,周源建议,可建立AI生成内容侵权快速处置绿色通道。针对AI漫剧生产速度快、上线周期短的特点,建议由版权管理部门牵头建立侵权快速处置机制。一是制定AI漫剧侵权判定指引,明确“洗稿”“情节重组”等行为的认定标准,提升执法可操作性;二是推动主要平台建立“投诉即核验、核验即下线”的快速处置规则,在保障申诉权利的同时实现侵权内容及时阻断,以执行效率强化震慑效果;三是探索设立小额版权纠纷线上速裁通道,对事实清晰的案件实行快速立案、快速裁决;四是针对批量侵权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抓典型案件、快速处理、公开通报,形成明确市场信号。

此外,针对违法成本远低于侵权收益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周源建议参照国际经验建立与侵权规模相匹配的处罚标准。探索将行政处罚额度与侵权企业营业收入或利润比例挂钩,对利用AI技术规模化侵权的头部企业实施与收益相匹配的罚款,以经济杠杆强化执法震慑;二是建立递进式惩罚机制,对多次侵权、屡禁不止的主体加倍处罚;三是明确民事赔偿优先向原创权利人倾斜,确保被侵权方获得实际补偿。

周源表示,只有让违规方“真正出血”,才能有效重建市场激励结构。

同时,周源认为,在维护产业创新生态的前提下,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对AI漫剧领域的平台竞争行为开展专项调研。重点审查是否通过低价集中收购IP、限制外部授权形成事实版权垄断;是否通过流量倾斜、变现绑定等方式强制纳入独家生态;是否对不签约主体实施限流、降权等差别化分发。通过规范平台行为,在保护原创的同时维护公平竞争环境,防止行业向单一平台过度集中挤压中小创作者,以制度执行保障市场多元活力。(来源:南方财经)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科技馆馆长倪闽景:建议优化数字版权治理,降低公众合规成本。


2026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科技馆馆长倪闽景建议优化数字版权治理,降低公众合规成本。

倪闽景委员指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图片、字体等数字作品创作与使用呈现“海量化、即时化、社会化”的新格局。传统以“事后诉讼”为重心的治理模式面临严峻挑战,保护创作者权益与促进知识合法传播之间出现结构性张力,突出表现为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广大内容创作者面临的“三高”困境:权属发现成本高、合法授权成本高、纠纷解决成本高。

“症结在于,治理环节过度集中于下游的‘惩处’,而对上游的‘明权’和中游的‘易得’着力不足。这不仅抑制了数字内容的创新与传播活力,也侵蚀了全社会尊重版权的文化根基,亟须进行系统性的治理模式革新。”

对此,倪闽景委员建议国家版权局牵头,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推动建立权责清晰、渠道通畅、尺度得当的著作权社会治理新生态。

此外,建议制定并推行“数字作品权利信息国家标准”。强制要求用户量大的网络平台(如主要素材网站、社交平台、云服务)在用户上传图片、字体、短视频等作品时,必须引导或要求其选择或标注清晰的权利状态。将此信息结构化嵌入文件元数据,并作为平台内容管理的基础字段。建议整合官方登记信息、集体管理组织授权库、合规图库/字库目录,提供权威、免费的一站式查询与核验入口。鼓励采用区块链、数字水印等技术进行权属存证与追溯。建议对主动、清晰标注权利信息的作品及提供方,在平台流量分发、搜索排名、政府项目采购中给予优先推荐或加分,形成正向激励。

此外,鼓励引导大型权利方与集体管理组织,推出针对个人、小微企业、教育机构等不同主体的标准化、可在线一键完成的授权套餐,降低交易复杂性。推动主流办公软件、设计工具、内容发布平台内嵌国家推荐的合规素材搜索与授权通道,实现“创作中即刻付费获权”,从源头降低侵权风险。通过发放“正版化补贴券”、支持行业协会集中采购等方式,实质性降低中小企业正版化成本,培育健康市场。(来源:贝壳财经)


(原标题:两会声音|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加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加快推进专利池建设;支持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


来源:IPRdaily综合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聚焦:2026年两会 · 知识产权这些提案议案(一)(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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