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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已定于2025年12月23日开庭审理这两起专利案件。”
近日,宁波丰沃增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沃股份”)在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时,披露公司及子公司嘉兴丰沃正面临盖瑞特动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盖瑞特”)发起的两起专利侵权诉讼,合计索赔金额5600万元。
1、非核心零部件专利索赔5600万元
根据丰沃股份披露的信息,2025年3月及4月,盖瑞特先后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两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丰沃股份及其子公司嘉兴丰沃侵害其两项专利权,分别涉及涡轮增压器的挡油板(ZL201810548510.0)与隔热罩(ZL200910006885.5)。
尽管被诉部件并非核心,但盖瑞特在诉讼中提出要求丰沃股份及嘉兴丰沃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的产品,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600万元。
此次诉讼披露恰逢丰沃股份IPO关键审核期,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审核机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及投资者信心。在问询回复中,丰沃股份表示已对涉诉的隔热罩与挡油板零部件采取替代方案,不再使用相关争议结构,以降低潜在的风险。
丰沃股份在案件受理后曾提起管辖权异议,但已被法院驳回。目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已定于2025年12月23日开庭审理这两起案件。
作为应对,丰沃股份已针对涉案的两项专利委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2、最高法撤销专利无效决定责令重审
值得注意的是,丰沃股份在问询函回复中指出此次诉讼与其之前成功无效盖瑞特一项专利直接相关,是“盖瑞特采取的商业策略”。
事件可追溯至2021年9月,当时丰沃股份针对盖瑞特的200580044824.8号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主张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后作出第54541号决定,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
盖瑞特不服该决定,随后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于(2022)京73行初10256号行政判决书中驳回盖瑞特的诉讼请求,维持了专利无效的决定。
案件并未就此终结。盖瑞特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的审理出现了反转。最高法认为,第54541号决定关于对比文件2内容以及相关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的认定存在错误,判决撤销第54541号决定和第10256号判决,并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这场持续数年的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以发回重审的方式回到了新的审查阶段。
(原标题:丰沃股份IPO遇5600万专利诉讼 背后牵连无效纠纷反转)
来源:知联社
作者:艾首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丰沃股份IPO遇5600万专利诉讼 背后牵连无效纠纷反转(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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