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拍客”状告新浪侵权败诉 注册商标竟败给词汇使用量

产业
IPRdaily10年前
“拍客”状告新浪侵权败诉  注册商标竟败给词汇使用量
“拍客”状告新浪侵权败诉  注册商标竟败给词汇使用量

 

原标题:商标之争 “拍客”状告新浪侵权败诉

 

【小D导读】
当一个词汇被大量使用,成为社会公认的描述性词汇,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通用词汇,如果以该词汇注册商标,那么该商标的显著性就会受到冲击。

 

新浪拍客是摄影、摄像爱好者分享作品的平台,但是“拍客”二字给新浪惹来了官司。原来,早在2007年,原告李先生和韩先生就注册拥有了“拍客”商标。昨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商标纠纷案件做出判决——新浪胜诉,法院认为“拍客”一词已成为通用词汇,商标所有权人不能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该词汇。

 

原告方称,其于2007年9月、2008年7月、2008年8月分别获得了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的涉及不同领域的“拍客”商标专有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编程、电子出版物、网站等相关类别。而新浪从2012年底开始,推出“拍客”客户端、“拍客”小助手等程序软件,这些软件可以在新浪网、新浪微博上点击下载,安装到用户的智能手机上,并与新浪微博直接互通。原告认为,新浪的行为侵犯了其享有的商标专有权,要求新浪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300万元。

 

新浪否认侵权。“‘拍客’经广大网友使用,已经成为通用词汇,原告无权垄断该词汇,禁止他人合理使用。”新浪律师刘铭当庭提出反对意见。刘铭解释,“拍客”指在互联网时代下,利用各类照相机、手机或DV摄像机等数码设备拍摄的图像或视频,通过计算机编辑处理后,上传网络并分享、传播影像的人群。早在2005年就有相关“拍客”网站出现,央视、优酷网等媒体也大量使用“拍客”一词,所以应认定“拍客”一词已经进入公共领域。另外,新浪拍客主打的商标还是新浪特有的标志,不会造成用户混淆,所以新浪没有恶意使用他人商标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可了新浪的答辩意见。判决书中写道:类似“×客”的称呼由来已久,特别是进入互联网时代,催生了一批“×客”的新称呼,如“黑客”、“博客”等,“×客”的组词方式逐渐成为网络热门新词的产生方式,“拍客”一词正是在此环境下应运而生。

 

法院认为,也许原告在注册“拍客”一词时,该词汇有一定的显著性,但是该词汇并非原告独创,而是网民智慧的结晶,由于网民普遍使用该词汇,导致该词汇商标显著性明显减弱,可以认定“拍客”已经成为通用词汇,他人在通用范围内使用“拍客”词汇,而不是作为商标使用,不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就不应认定为侵犯商标权。

 

律师说法

 

网络热词会冲击商标的显著性

 

一个注册商标竟然“败给”了词汇使用量?这是该案的独特之处。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热门词汇屡见不鲜,而且传播极快、极广,那么这些词汇是否会改写注册商标的垄断“特权”呢?

 

“当一个词汇被大量使用,成为社会公认的描述性词汇,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通用词汇,如果以该词汇注册商标,那么该商标的显著性就会受到冲击。”代理该案件的刘铭律师这样认为。

 

刘铭介绍,商标法要求商标具有显著性、独特性,并且禁止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来注册商标,例如“木糖醇”口香糖、“双黄莲蓉”月饼等都是不受保护的商标,因为“木糖醇”、“双黄莲蓉”都是通用词汇,不能和其他商家的商品做以区别。因此,一个有效的商标如果使用不当或保护不力,也有可能退化为通用名称,从而丧失商标保护。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高健 编辑:IPRdaily Alisa ----------------------------------- 知识产权界:(微信订阅号:iprpark)知识产权舆情调查、深度原创报道 知识产权之声:(微信订阅号:IPRradio)收听全球首档知识产权音频电台节目 小秘书【小D】个人微信号:iprdaily2014(添加验证请说明供职单位+姓名)

 

微信订阅号: “IPRdailyIPRdaily|读懂知识产权&未来

 

IPRdaily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3223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5708.html,发布时间为2014-12-07 12:08:22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