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专利申请公司的商标行业行业专利商标粮食产业
#局里那些事儿#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单位的通知
国知办函保字〔202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保字〔2020〕23号),由各地方申报并经研究,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甘肃省等12个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试点。
请各试点单位抓紧修改完善试点方案,报我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备案;及时开展试点工作,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8月30日前分别报送试点阶段性进展情况,2021年12月30日前报送试点工作全面总结。如有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内容入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
近日,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5项试点经验,其中“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模式”等试点经验拟在全国复制推广。同时,还编发了第二批20个最佳实践案例,其中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深化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为科创中心建设提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被列入上海市“推动设立全球性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案例的重要内容。
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2018年试点开展以来,我局指导试点地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大胆探索、开拓创新,今年4月,苏州建设全链条、全生态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等多地知识产权运营工作举措已入选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
下一步,我局将推动试点经验落地见效、案例推广借鉴,发挥知识产权的支持作用,促进服务贸易进一步创新发展。(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审:拟对视听作品著作权分类保护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删去了不得滥用权利影响作品正常传播及法律责任的规定,并增加相关规定拟对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分类保护。
今年4月初次提请审议的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将现行法律中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改为“视听作品”,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
草案一审稿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草案二审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作品的定义和类型,将其修改为“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专家指出,这一修改,将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的作品类型留出空间。
草案二审稿的一大亮点,是拟对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区分。草案二审稿在“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基础上另增加规定,其他视听作品“构成合作作品或者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依照本法有关规定确定;不构成合作作品或者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由制作者和作者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制作者使用本款规定的视听作品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行业惯例的,应当取得作者许可。”
此外,针对滥用著作权的问题,草案二审稿注重与民法典、反垄断法等法律的衔接,删去了草案一审稿中“不得滥用权利影响作品的正常传播”这一表述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同时,为更好地平衡保护著作权与公共利益,草案二审稿拟适度扩大法定的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向其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有关作品的范围。(来源:新华网 记者:史竞男 白阳)
称平台未按照合同支付点播分成,签约歌手起诉索要200余万
因认为快手平台使用了其歌曲并从中获取了巨大利益,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点播量分成费用,快手平台签约歌手吴某以著作权合同纠纷为由将平台方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公司北京晨钟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立即支付剩余分成费用200余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吴某诉称,其系一名华语歌手。2018年4月,快手公司主动联系吴某,告知快手平台上线了快手音乐计划,承诺只要吴某授权快手平台播放其歌曲,就可以按照相关标准获取收益。吴某按照快手公司的指示入驻了快手平台,成为快手音乐人并授权快手平台使用其12首歌曲。之后,吴某的歌曲在快手平台反响良好,被大量使用播放,获得巨大的点击率。
吴某在快手平台授权歌曲后,快手公司通过其关联公司北京晨钟科技有限公司与其补签了协议,协议约定授权内容为吴某将享有权利的歌曲作品以及歌曲作品相关内容,分成款为快手平台站内发现页的用户点击,被授权方向授权方支付。
截止2020年3月,吴某歌曲的总播放量超过35亿,但快手平台仅向其支付了分成款80余万元,剩余的点播量分成费用平台始终不肯支付。
原告吴某认为,快手平台使用了其歌曲,播放量巨大,从中获取了巨大利益,但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只向其支付了部分分成费用,剩余播放量分成费用迟迟不予支付,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海淀法院网 作者:闫双)
#企业知产那些事#
饿了么将美团诉至法院,称后者不正当竞争
据悉,中国裁判文书网7月24日披露了“饿了么”经营主体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美团”经营主体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1日立案,并于7月24日将该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
裁定书显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称,二被告作为美团平台的经营者正在实施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二被告与原告在网络餐饮服务领域构成了直接的竞争关系;2.二被告正在实施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商家反映,二被告通过美团平台正在向商户推送诋毁饿了么平台的信息以及威逼商家不与饿了么合作、只与美团独家合作的信息。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该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诋毁原告商誉、虚假宣传等行为。另外,该公司还要求依法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被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据裁定书显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被诉侵权行为实施地与被告住所地均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故本案应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故决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来源:电商报 作者:石雨)
#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因logo过于相似,苹果起诉Prepear公司
据外媒报道,苹果公司正在对应用程序“Prepear”的开发人员采取法律行动,原因是后者的logo和苹果商标相似。
据悉,Prepear是美国儿童健康食谱网站Super Healthy Kids旗下的一款帮助用户提供健康膳食营养计划的应用程序,其创始人近日表示正面临苹果公司的起诉:苹果声称我们的“梨标”和苹果公司的商标接近,并且可能会对其品牌造成损害。
对于苹果的提告,Prepear感觉很委屈,认为这是大企业对小企业的欺凌。Prepear自曝团队只有五名成员,可因为苹果的诉讼,他们已不得不花费数千美元应诉,甚至解雇了一名员工。
在一家请愿网站发表的请愿书中,Prepear公司表示:“在攻击我们之前,苹果公司已经反对其他几十个由小企业提出的带有水果相关标志的商标申请。类似的许多商标申请被修改或放弃。大多数小企业都负担不起与苹果对抗所需的数万美元法律费用。”
Prepear在请求网民支持时补充道:“被世界上最大的公司之一合法攻击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经历,我们显然没有做错什么,而且我们理解为什么大多数公司只是屈服并改变了他们的商标。”
该公司表示,他们感到有道德义务对苹果公司针对小企业的咄咄逼人的法律行动表明立场,并争取保留我们商标的权利。“我们保护自己免受苹果公司的攻击,不仅是为了保住我们的商标,也是为了向大型科技公司发出一个信息,即欺负小企业会有后果。”
据了解,该公司在请愿网站的网民签名目标是一万个,到目前为止已经获得了8200个签名。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一段时间,苹果公司面临了不少的负面舆论。就在近日,微软和Facebook两大科技巨头炮轰苹果软件商店,指责该公司对第三方游戏软件采取歧视性做法,目的是保护自家的游戏业务。(来源:中国科技新闻网 记者:元一)
Koss 称 AirPods 专利侵权,苹果还击称其违反保密协议
苹果已发起申请来回击 Koss 的专利诉讼,苹果不仅声称这家个人音频制造商的主张毫无根据,而且还违反了保密协议。
7 月,Koss 向美国德克萨斯州韦科地方法院提出申请,指控苹果侵犯了其拥有的几项与无线耳机技术相关的专利,销售 AirPods、AirPods Pro 和 Beats by Dre 产品属于侵权行为。此外,HomePod 和 Apple Watch 也侵犯另一项有关配置无线设备在无线网络上工作的专利。
在向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圣何塞分院提交的一份新文件中,苹果对 Koss 提起了一项包含六项罪名的诉讼。第一项详细说明了所谓的 Koss 违约行为,而其他五项则分别宣称苹果没有侵犯 Koss 在诉状中提到的五项专利。
根据申请书,关于保密协议的违约涉及一份可追溯到 2017 年 8 月 6 日的文件,当时两家公司正在进行授权谈判。根据该协议,“双方同意不在诉讼或任何其他行政或法院程序中出于任何目的使用或试图使用任何通信或其存在”。
据称,Koss 找苹果公司进行授权讨论,同时坚持要求签订书面保密协议,而苹果公司则要求讨论 “不受限制”。苹果公司认为,该协议保护了双方,因为它在阻止苹果公司利用讨论内容对付 Koss 的同时,也阻止了 Koss 将苹果公司参与讨论和分享信息作为日后诉讼索赔的 “障眼法”。“然而,这正是 Koss 所做的事情。”苹果申请书表明。
记者了解到,苹果公司要求法院阻止 Koss 在任何诉讼中使用保密协议下提出的讨论,宣布苹果公司没有侵犯已确定的权利要求,收回 “合理的律师费”,要求由陪审团进行审判。(来源:IT之家)
美国对农用包装材料及包装方法发起337调查
2020年8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农用包装材料及包装方法(Certain Wrapping Material and Methods for Use in Agricultural Applications)发起337调查。该调查由以色列Tama集团和美国Tama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于7月6日ITC提出,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上述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网站)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供中小企业个性化知识产权服务
2020年8月4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宣布提供新的支持服务“Ideas Powered for Business”,帮助中小企业(SMEs)摆脱当前的危机。
该服务为小公司提供量身定制的帮助,以正确使用和利用知识产权,找到注册商标或外观设计的最快路径,并申请免费的知识产权支持和知识产权信息。
在申请使用该项服务之前,用户需填写并提交调查表,以确定其符合欧盟中小企业(SME)的标准。
之后EUIPO会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将其案例与可能合适的服务提供者匹配。
匹配之后,如果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案是有效争议解决(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EDR),那么EUIPO EDR案件处理人员将与用户联系并提供帮助,如果SME需要法律咨询,EDR将提供免费服务建议;而如果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案是无偿服务,EUIPO将通过电子邮件给用户发送符合条件的无偿服务提供者列表,用户可以自行选择并联系。
最后,EUIPO会向用户征集有关服务的反馈。(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检索:许轶 编译:邓文鼎)
意大利允许PCT申请直接进入其国家阶段
7月标志着申请人依据《专利合作协定》(PCT)提交的申请可直接进入意大利国家阶段,该规定已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欧洲专利公约》某些成员国的国家立法阻止申请人直接进入PCT国家阶段来获取专利保护,而要求申请人通过欧洲专利局(EPO)进入PCT国家阶段。这些国家包括比利时、塞浦路斯、法国、希腊、爱尔兰、拉脱维亚、立陶宛、荷兰、马耳他、摩纳哥、斯洛文尼亚和圣马力诺。意大利以前曾属于上述国家,但是由于实施了《增长法令》(2019年6月30日生效),申请人现在可直接进入意大利国家阶段。
所有国际申请日为2020年7月1日或之后的PCT申请,不仅有资格进入欧洲地区阶段,而且有资格直接进入意大利国家阶段。申请人必须在自优先权之日起30个月内将请求发送至意大利专利商标局,并将国际申请的完整文本翻译成意大利语。该期限无法延长。
直接进入意大利国家阶段使申请人能够根据其知识产权需求、财务范围和适当时机选择一种最有效方式,以在欧洲或意大利等特定国家获得保护。例如,根据国际检索和审查的结果,申请人现在可以考虑将PCT申请作为实用新型而非专利申请进入意大利国家阶段,而在以前这是不可能通过PCT实现的。
这一变化将鼓励更多的PCT申请人进入意大利的国家阶段,为该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安徽省新增14个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记者获悉,近日,安徽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新认定安徽省生物医药(合肥高新区)等14个专业商标品牌基地为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本次新认定的14个专业商标品牌基地规模大实力强,共有规模以上企业375个,有效注册商标2075个,驰名商标企业8个,2018年营业收入达450亿元,涵盖了装备制造、现代农业、食品药品等多个行业。其中,有7个属于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相关产品在省内规模较大、特色明显、产业带动力强。
据悉,商标品牌基地指的是在县(市、区)、乡(镇)行政区划或各类产业园区内,产业特色鲜明、产业聚集程度高、同类或相关商品(服务)商标资源丰富、区域品牌效应明显的专业化产业集聚区。申请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对区域经济、产业年产值、知名度以及商标拥有量都有明确要求。
截至目前,安徽省共认定7批130个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完成了《安徽省“十三五”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规划(2016-2020 年)》中“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达120个”的预期指标,对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品牌与产业集聚,助推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增的14个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名单
1.安徽省生物医药(合肥高新区)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2.安徽省装备制造(淮北杜集经开区)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3.安徽省面粉加工(亳州涡阳县)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4.安徽省粮食产业(宿州埇桥区)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5.安徽省医疗器械加工(阜阳颍东区)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6.安徽省瓜果种植(淮南潘集区)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7.安徽省滁菊产品(滁州南谯区)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8.安徽省板材(六安叶集区)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9.安徽省童车童床(六安舒城县)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10.安徽省铸造(马鞍山含山县)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11.安徽省农产品(芜湖县六郎镇)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12.安徽省黄酒(宣城郎溪县)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13.安徽省农业生产资料(宣城宁国市)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14.安徽省高端装备制造(安庆经开区)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来源:人民网 记者:赵越)
苏州一涉外专利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全国20件具有典型意义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模拟演示案例,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的吸尘器产品涉外专利侵权案入选。
2014年,一国际大牌吸尘器企业起诉苏州某电机公司,称该电机公司的吸尘器产品侵犯其拥有的3项发明专利权,不仅要求该电机公司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同时索赔330余万元人民币。电机公司被诉后,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动伸出援手,组织专家团队帮助该公司分析案情。经过3年的努力,国际大牌吸尘器企业的所有诉求未获法院支持。整个应诉过程中,该电机公司的产品销售受到了很大影响,还耗费了50多万元诉讼费。在案件胜诉结案后,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管理办法》,保护中心经过审批,给予该电机公司15万元资金援助。
此次活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面向全国120多家单位征集。该案例通过初评、复评,最终成功入选。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每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活动,近3年服务企业超500家,出具维权咨询专业答复意见700余件。(来源:苏州日报 记者:赵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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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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