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产权
#局里那些事儿#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举办第十批商标受理窗口启动运行工作会
11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北京市举办第十批商标受理窗口启动运行工作会。会议部署了第十批商标受理窗口启动运行工作,并进行了商标受理窗口业务培训。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局长陈文彤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国6个省、24个商标受理窗口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2018年以来,商标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大幅压缩商标审查周期,精简优化商标注册流程,持续深化“互联网+商标注册服务”。为进一步拓宽申请渠道,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请,商标局已在全国批准设立212个商标受理窗口,并依申请授权103个商标受理窗口开展质权登记申请受理工作。截至2019年10月31日,地方商标受理窗口今年已受理各类商标申请18万件(累计41.3万件),成都、深圳、长沙等窗口受理量名列前茅;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604件(占比74.8%),涉及担保债权金额103.6亿元(占比35.3%),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会议要求,参会同志要认真领会此次工作会的工作部署及要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第十批商标受理窗口启动运行工作方案》的规定,按时完成启动运行准备工作,扎实做好窗口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商标受理窗口服务职能作用。
本次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商标受理窗口工作规程、商标申请受理业务、收缴规费标准、网上申请、变更、续展、转让申请受理及质权登记工作规程等内容。(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
关于注销深圳华鑫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在其已经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同意注销以下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许可证。
一、深圳华鑫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二、杭州知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成都海科维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四、东莞科信智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12月10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广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流活动顺利举办
在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周活动期间,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银行同业公会共同举办的广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流活动顺利举办。本次活动是广东知识产权系统与银保监系统首次联合举办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题交流活动,力争通过两个系统的共同努力,推动广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创新局面。来自政府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专业评估机构资深专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深专家和企业从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负责人约200人参加。
本次活动设置了三大模块主题交流,即银行系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经验交流、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质押融资经验交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质押融资经验交流,邀请了三个领域的实战专家,围绕银行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创新、知识产权评估方法介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宣讲、知识产权金融零距离等专题,开展学习交流。通过两天的学习交流,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企业多方进行了深度探讨。活动的成功举办,为政府部门、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了面对面的对接平台,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充分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流程,并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提高了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知识产权的战略价值、商业价值、市场价值的认识。现场气氛热烈,代表们踊跃提问,专家一一进行解答,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令人头大,“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商标又起波澜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受理央视动画有限公司(简称央视动画)诉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头儿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京东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原告央视动画起诉称:1990年,儿童作家郑春华动笔创作以儿童为阅读对象的系列图书作品《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并创设了“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三个非汉字固有词汇的角色名称,并于2012年将上述图书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给原告。
涉案商标
与此同时,中央电视台推出了同名动画片,还在第41类电视文娱节目等服务上申请注册了第3071937号“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及图”商标(简称涉案商标),并许可原告使用涉案商标和《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动画片的全部著作权及动画片中包括但不限于文学剧本、造型设计、美术设计等作品署名权之外的全部著作权。上述图书和动画片一经推出就大受好评,荣获了众多奖项,其中的角色名称和涉案商标具有极高知名度。据此,原告享有“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知名角色名称权及涉案商标驰名商标权,并享有《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系列图书、动画片及“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的人物形象著作权。
原告经调查发现,京东公司经营的京东商城上有大头儿子公司授权生产销售的“卡通拼图”商品,该商品上的“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标志侵犯了原告涉案商标驰名商标权,商品上的“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三个标志和卡通拼图形象分别侵犯了原告的知名角色名称权和人物形象著作权,该商品上有关“大头儿子”一家人的小故事作品侵犯了原告《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图书及动画片剧本著作权。
同时,大头儿子公司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上显示的相关标志、图案、故事等亦侵犯原告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利。此外,大头儿子公司的企业名称还侵犯了原告涉案商标驰名商标权和知名角色名称权,容易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
基于此,原告请求认定涉案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令京东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涉案拼图产品;判令大头儿子公司立即停止被控侵权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100万元,以及在其官方微信、微博、官网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人民法院报》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审一庭 张凌博)
称“宝岛”商标被擅用,晶华宝岛公司起诉索赔35万
因认为百度网讯、宝岛戈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俊英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享有的“宝岛”系列商标,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将上述主体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百度网讯立即停止推广宣传侵权行为;宝岛戈视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且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宝岛”相同或近似字样;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5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简称晶华宝岛公司)诉称,其是第1394775号、第772859号、第3110047号“宝岛”系列注册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人,该系列商标在国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晶华宝岛发现,李俊英未经许可擅自将“宝岛”注册为眼镜销售公司的字号,并在张家口使用“宝岛”开设4家门店。门店突出使用“宝岛眼镜”标志,从事销售眼镜、提供验光配镜等服务。张家口宝岛戈视眼镜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宝岛戈视公司)在店铺的门头位置突出使用“宝岛戈视眼镜”标志,店内的装修、墙壁、眼镜布、配镜单、眼镜盒等多处突出“宝岛”、“宝岛眼镜”等字样。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度网讯)在其运营的网站平台为李俊英、宝岛戈视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推广宣传,帮助两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
原告晶华宝岛公司认为,宝岛戈视公司作为同行业经营者,在店内多处突出“宝岛”的标志,且图形标志也模仿了其图形,显然在故意混淆和误导消费者。此外,该店铺地理位置优越、人流量大、经营时间久,侵权行为对晶华宝岛公司造成的损害极大。李俊英作为自然人独资的宝岛戈视公司法人,在店铺内使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收款,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海淀法院网 作者:柠檬)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爱尔兰2019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新法案生效
2019年12月2日,爱尔兰《2019年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法规定法案(Copyright and Oth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Provisions Act 2019)》开始实施。新法案通过更好地保护数字时代的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推动爱尔兰版权制度的现代化,使权利人通过法律手段更好地行使知识产权。新法案的主要变动包括:
(1)"专利局"(Patents Office)更名为“爱尔兰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Ireland),与欧盟各国对此类机构的标准化命名保持一致;
(2)允许知识产权所有者在地区法院和巡回法院寻求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
(3)使研究人员更容易地使用文本和数据挖掘工具。爱尔兰知识产权管理部长认为,新法案所载的条款将会引起从事科学、教育和培训等研究人员的兴趣,并提高爱尔兰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声誉。(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编译:李姝影)
WIPO接收到第150万个通过马德里体系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
2019年11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表示,哥伦比亚纺织品制造商Coltejer成为了第150万个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注册的商标的申请者。
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Francis Gurry)表示:“马德里体系可帮助企业以较低的成本建立市场地位,这在日益全球化的市场中至关重要。这一重要的里程碑事件证明了马德里体系和品牌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Coltejer公司的总经理安德烈斯.贝尔杜戈.戈麦斯(Andrés Berdugo Gómez)指出:“马德里体系对于全球的企业而言意味着一种机遇,以使其在进军新市场时能够使自身的商标获得认可和保护。该体系所具有的主要优势在于可降低企业在海外寻求商标保护的成本。”
目前,马德里体系包含106个成员方(122个国家)。2019年,加拿大、巴西和马来西亚加入了该体系。(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Epic花一万美元为《堡垒之夜》购买舞蹈版权 却被威胁起诉侵权
据GameSpot报道,根据The Hollywood Reporter提供的法律文件,Epic Games为《堡垒之夜》花费10000美元从Matthew Geiler处购买了下面视频中舞蹈的版权。
而在PC Gamer提供的细节中显示,Epic Games实际上是这桩诉讼案的原告。事情的原委是,Matthew Geiler在10月份时写信要求Epic Games停止在《堡垒之夜》中使用他的肖像,并威胁说如果遭到拒绝会采取法律行动。而Epic在沟通无果后,抢先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他们并未构成侵权行为。
Matthew Geiler通过他的公司Sick Picnic Media回应此诉讼,他认为Epic虽然购买了舞蹈版权,但未经允许就使用同时使用游戏中的南瓜头装扮和这段舞蹈,因此存在侵权行为。
而Epic Games的律师 Dale Cendali所持的论点是,游戏内的服装与视频中的服装并没有“实质性相似”,而且Matthew Geiler并非是“南瓜头”这一概念的创始人,这一概念本质上属于公共领域。因此视频中舞蹈之外的部分并不享有版权保护。(来源:游民星空 作者:十点睡觉)
奥特曼版权划定音:中国版“奥特曼电影”要遭殃
《奥特曼》的版权到底是属于谁,这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
据外媒报道称,正牌奥特曼生父《圆谷制作》发表声明,称在12月5日美国当地时间,在审理许久的起诉UM公司版权侵犯案件中法院判决获胜,奥特曼最终还是属于圆谷的。UM公司曾经获得授权拥有《奥特曼》在日本以外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圆谷制作想要收回知识产权,对于中国观众来说,这个授权我们不应该陌生。UM之前授权了中国版“奥特曼电影”,虽然电影质量都不高,但是打着奥特曼的旗号还是吸引了不少影迷,至于票房嘛就不是很理想了。
如今随着美国法院的判决下达,看来奥特曼最终还是属于圆谷制作的,至于后续发展以及圆谷是否会秋后算账追诉中国版“奥特曼电影”侵权目前暂未可知。(来源: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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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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