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商业方法的「专利客体问题」讨论

深度
湾区知识产权5年前
商业方法的「专利客体问题」讨论

商业方法的「专利客体问题」讨论

#文章由作者授权发布,未经作者允许,禁止转载,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关于商业方法的专利客体问题的讨论


关于商业方法的发明专利客体判断,关键还是在于客体判断三要素。商业方法专利客体判断标准与其他领域发明专利相同,判断的关键在于“技术”二字,即从解决方案整体来看,商业应用的过程中是否使用技术手段,解决了技术问题,达到技术效果,技术手段、技术问题、技术效果三要素缺一不可。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移动互联技术的发展,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商业方法对于技术有更高的依赖度,越来越多的商业模式需要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的支撑,包含创新技术的商业方法得到专利权的保护是技术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商业方法是指实现各种商业活动和事务活动的方法,是一种对人的社会和经济活动规则和方法的广义解释,例如包括证券、保险、租赁、拍卖、广告、服务、经营管理、行政管理、事务安排等。


2017年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明确规定:“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同时删除了“组织、生产、商业实施和经济等方面的管理方法及制度”作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可以看出,《专利审查指南》也朝着保护,利用计算机或者网络技术实现的商业方法发明专利申请的方向在修改,那么关于带有商业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客体问题该如何判断,是商业方法专利保护的关键。


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即发明创造本身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使用它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时必须要体现出利用了自然规律,而不能是人为设定的规则。商业方法客体判断基本概述根据发明的定义,能够对保护客体产生限制作用的主要是“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客体。商业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可分为单纯商业方法发明和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


单纯商业方法发明专利申请是指以单纯的商业方法为主题的发明专利申请,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既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又不满足专利法第二款第二条客体的规定。


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不仅包含商业方法模式特征,也包含得以在技术上实现的技术特征,因此就整体而言不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情形。但是,当所采用的技术仅为公知网络或者计算机技术时,并未对现有的网络或计算机系统等内部性能带来改进,亦未对其构成或功能带来任何技术上的改变,只是通过人为制定的规则进行交互或信息传送,则并未构成技术手段,可以得出不属于“技术方案”结论,进而不属于专利权保护的客体。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人为制定的商业规则通过公知网络或者计算机技术实施时,难以将解决方案转化为技术方案,其解决的问题还是商业问题,并不是技术问题,从而不构成“技术方案”。将计算机或手机等装置设备作为商业规则的操作对象,亦是如此。商业方法发明客体判断并无特殊性,但由于其申请本身具有商业问题和技术问题交织,商业方法流程、模式与计算机网络及通信技术融合这些特点,在判断该类申请是否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时,具有一定的难度。


例如:


【权利要求1】

一种进货方法,该方法包括:

(1)店员观察顾客购物习惯;

(2)记录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时间;

(3)根据记录的信息控制进货量。


【权利要求2】

一种股票配股缴款方法,客户与证券商先签订股票配股缴款代理合同书,在合同期内,证券商在每只股票配股缴款截止日前检查客户资料,并对满足条件的客户代理自动交纳配股款。


其特征在于,检查客户资料的内容和步骤如下:

客户是否拥有该种配股;

客户是否尚未自行缴款;

客户是否中途书面申请弃权该配股;

客户是否有足额资金。


上述权利要求均涉及单纯的商业方法,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既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又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款第二条的规定。



如果对权利要求1进行修改:一种进货方法,该方法包括:


(1)在收款设备中记录顾客的购物信息,并将该购物信息按照货物种类、购物时间进行分类存储;

(2)按照存储的购物信息生成进货清单;

(3)并将该进货清单通过网络发送到供货平台。


分析如下:


现有的方案中在售货过程中存在有货物积压或者缺货的问题,该申请对收款设备进行了改进,解决了自动控制进货的技术问题,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系统构架,采取了记录、存储、生成、发送等信息处理方式的技术手段,将该技术手段应用于进货量的控制业务中,实现准确、有效控制进货信息的技术效果。因此该解决方案具备了技术三要素,构成了技术方案,符合客体的规定。


可以看出,关于商业方法的发明专利客体判断,关键还是在于客体判断三要素。商业方法专利客体判断标准与其他领域发明专利相同,判断的关键在于“技术”二字,即从解决方案整体来看,商业应用的过程中是否使用技术手段,解决了技术问题,达到技术效果,技术手段、技术问题、技术效果三要素缺一不可。


只有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取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并且由此获得技术效果,解决方案才能构成技术方案。对于表现形式为计算机程序的商业方法权利要求,亦是如此,判断执行该计算机程序的目的是否是要解决技术问题,是否采用了技术手段,以及是否获得了技术效果,技术性可以体现在计算机或网络技术的改进,如数据库技术、安全传输技术。


来源:三友知识产权

作者:谢层层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点击图文,阅读全文)



商业方法的「专利客体问题」讨论

生而不凡!2019年中国“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榜单揭晓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商业方法的「专利客体问题」讨论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10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70+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三友知识产权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湾区知识产权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293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3226.html,发布时间为2019-11-22 09:49:28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