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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创造命运」的起点,你思考过吗?

深度
豆豆6年前
「发明创造命运」的起点,你思考过吗?

「发明创造命运」的起点,你思考过吗?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文章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田书亚  浙江裕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原标题:发明创造命运的起点,你思考过吗?


本文所探讨的发明创造是特指拟通过代理机构去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创造。毫无疑问,任何一个发明人或申请人都十分关注其发明创造的命运,关注专利新申请是否快速写好报送了、审查流程进行到哪个阶段了、审查意见答复后是否就能授权了等。然而,相较于这些有迹可循、会被人特别关注的点,有一个“点”在实务中却很容易被冷落、被忽略,那就是“发明创造的命运起点”。


这样来描述这个“点”似乎有些故弄玄虚,会不会太夸张了?一点都不夸张。或许本文的文章标题换为“论专利申请前技术沟通的重要性”很多人就恍然大悟了,可笔者依旧选择用带有“命运起点”字样的语句表述作为文章标题,寄希望能给发明人、申请人、专利代理人以及其他专利相关人一个更大的“心理刺激”,触动大家思考。


从实务角度出发,本文将申请前的技术沟通概括为 “发明人提供技术交底书”和“发明人与专利代理人的直接沟通”两个方面,这两方面是专利代理人撰写出一份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件必不可少的、绝对的必要条件。有人会问“为什么有技术交底书了还要有直接沟通?”、“为什么有直接沟通了还要有技术交底书?”,其实这是为了让专利代理人能充分了解发明内容,从不同纬度进行沟通,这两个方面一个是书面沟通,一个是口头沟通,各有优缺点。


书面沟通能够一次性尽可能多地、有逻辑性地向专利代理人传递发明信息,让专利代理人对整个方案的逻辑更加清楚,口头沟通能够更直观容易地理解彼此的意思,从而让专利代理人对整个方案的细节更加明确,并减少沟通成本。两者结合才能使专利代理人对发明内容有更高效、全面深入的理解,才能进一步提高专利代理人的撰写速度和质量。


一、技术交底书


“技术交底书”可以理解为是发明人给他自己的智力成果绘制的一幅“自画像”,是专利代理人给该项发明创造绘制“他画像”的第一依赖材料,需要发明人详实地对其发明创造进行描述,力求全面充分、准确客观地对发明创造的内容进行勾勒。一般说来,技术交底书中需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为什么会有这项发明创造?就像我们做任何一件事一样,事出必有因。因此,发明人进行技术创新时的动机是什么,是想要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什么技术问题呢?这是要开宗明义在技术交底书中交代清楚的,以便专利代理人能准确地get到发明创造所基于的技术问题,这样就能准确找到发明人进行发明创造的思路起点,防止在发明人的发明思路上就跑偏。


2、这项发明创造具体是什么?这部分所要描述的是发明人采用了怎样的技术手段来解决上面所说的技术问题的。实务中往往发明人对这部分的描述过于笼统、简略,甚至只是原理性的介绍一下,不仅没有具体的技术细节,更不用说分析推导,这样就令专利代理人得不到全面清楚实质性的发明内容,从而不清楚发明人到底是如何采用具体的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的,这样很容易会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出现不可弥补的撰写失误。


从对申请人技术的保护角度来说,所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一定要把发明内容讲通透、讲清楚。特别要注意的三点是:


a、不要把专利代理人视作该领域内的技术专家,同时审查员也不是。因此,发明人应当以向一个非技术人员进行讲解该发明创造的心态来写技术交底书,只言一斑或只言大意都不妥,都会影响专利代理人对发明创造具体内容的全面清楚了解;同时应尽量将相关技术点阐述清楚,避免省略掉了一些发明人误认为是公知常识、无需多言的技术点,否则可能导致后来的因公开不充分而无法授权,即便授权了也很容易被无效掉;


b、注意前后文中技术术语的使用,尤其同一事物不要采用多种叫法,如果出现一事多名,要进行说明,不然对非技术专家的专利代理人而言无疑会增加其对技术方案的理解难度;


c、对于有附图的发明创造,一定要结合图进行说明,要在图上标示出相关部件的名称,而不是脱离图只进行文字描述,或者只在图上进行粗略的标示、少标漏标,这样专利代理人就不能从图上很好、很直观地对应出各部件的具体结构、位置,从而不利于专利代理人了解各部件之间的联系,不利于吃透客户的发明内容。


3、这项发明创造的好处是什么?这里说的好处指的就是发明创造会带来的技术效果,或者有益效果。一项发明创造之所以称之为发明创造,势必就意味着它与现有技术相比是有进步的地方的,那么这个“进步之处”就是需要发明人在技术交底书中告知的了。我们都知道,实质审查中审查员会评价专利的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尤其是技术方案的创造性,其创造性不足是导致大部分专利被驳的原因。那么这里要求写出技术效果就是为了在实审时能更好地证明该发明创造具有足够的创造性,有助于授权。


上面所说的这三方面之间是具有逻辑关系的,也就是说,一项发明创造,其技术方案是要能够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其技术效果是解决了其技术问题而必然会带来的。


我国现有的审查机制为书面审查,审查员是通过出自专利代理人之手、对发明创造绘制的“他画像”来进行审查和决定授权与否的,这看起来是不是颇有几分类似汉元帝“画图省识春风面”的模式?昭君出塞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昭君因为自画像的有误而导致君王不得见,最终远出塞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确实是个悲剧。


当然我们这里姑且不去论画师毛延寿一章,笔者这里只是想表达:为了尽量避免发明人的智力成果在发明人与专利代理人之间出现信息不对称,发明人在提供技术交底书时画好自己技术的“自画像”就显得至关重要,这样才能进一步让专利代理人帮发明人画出理想的“他画像”,才能让审查员仅通过所提交的“画图”就能够“识得发明面”,避免产生不可挽回的过失。


二、直接沟通


技术交底书固然是专利代理人用以理解发明创造的第一依赖对象,但实务中由于受各种情况的限制,专利代理人往往并不能够仅通过技术交底书就能充分了解发明人的技术方案,哪怕发明人对交底材料进行了再三补充,专利代理人往往还是不能够详解其意。因此,实务中常常需要专利代理人同发明人采用“问—答”、“讲述”等形式的口头沟通方式,这种直接沟通能够更高效地对专利代理人进行释疑解惑。


专利代理人通过技术交底书大致了解了该发明创造后,还需要以下两步工作要做:首先,专利代理人要就某些仍旧不清楚、不明白的地方与发明人进行直接沟通,力求通过对技术方案的探讨进一步充分理解该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从而抓准发明点,要求出合理的专利保护范围;其次,还要对技术交底书中的内容进行进一步挖掘和发现,引导发明人找到更多可能的发明点,做好专利布局,提高专利申请质量。


总结


言而总之,“磨刀不误砍柴工”,申请前的技术沟通决定着发明创造的命运,这个发明创造的命运起点的好坏优劣直接会导致申请人是事与愿违还是心想事成。“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如果技术方案理解不透不全,甚至有误,那么最初的失之毫厘,可能后来谬的就不止是千里,甚至于会是一个企业辛苦打下的万里江山。


因此,申请前的技术沟通我们怎样重视它都不为过,值得每个发明人、专利代理人以及有关人员去思考、去践行,这样,往小处说才能更好地对发明创造进行保护,往大处说则是才能提高我国专利申请的总体质量、才能更靠近专利强国的目标。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田书亚  浙江裕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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