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新百伦再诉混乱“N”标鞋

商标
豆豆7年前
新百伦再诉混乱“N”标鞋

原标题:新百伦再诉混乱“N”标鞋

新百伦在中国持续受到山寨品牌的困扰。


10月26日,据获悉,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伦贸易”)就“N”商标案与两家被告企业于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二审第二次听证会,双方补充交换新证据。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该案一审判决时被告曾表示不满并提起上诉,不过,此次二次庭审后被告方提出了和解意愿,希望双方品牌可以共存。


新百伦再诉混乱“N”标鞋


再诉商标案


“N”标鞋山寨乱象由来已久。据了解,此次新百伦贸易再与被告方新百伦(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伦体育”)、琪尔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琪尔特”)对簿公堂,主要是因双方对一审判决结果均有所不满。


新百伦贸易认为一审结果中的赔偿金额远低于诉求金额。而新百伦体育上诉原因则在于三个方面:


首先,New Balance和新百伦贸易公司的《许可协议》只许可了在美国注册的三个注册号的N注册商标,并不包含与本案新百伦贸易主张权利的“中国5942394号”注册商标近似或相对应的商标,新百伦贸易没有得到实体授权,也没有诉权;


其次,新百伦体育认为两家运动鞋上的“N”标识不够成近似,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


此外,新百伦体育认为,新百伦贸易的“N”字标识不构成知名商品特有装潢且更不能与注册商标同时主张权利。


但原告代理律师表示,对方认为在鞋品所使用的LOGO是其注册商标的使用,并未侵犯新百伦贸易的商标权益。而实际上,新百伦体育在鞋品上使用的“N”字标识与其注册商标区别较大。除此之外,琪尔特公司所生产的鞋品在外观设计、“N”字标以及包装方面都与新百伦贸易的鞋品均比较相似,此理由也是在案件辩护中主要的反驳理由。


据悉,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于2016年7月正式受理有关新百伦贸易诉讼新百伦体育、琪尔特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并判决被告琪尔特、新百伦体育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运动鞋上使用本案侵权“N”标志以及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带有本案侵权“N”标志的运动鞋产品的宣传材料,除此之外,被告应赔偿原告新百伦贸易经济损失300万元。


被告欲和解


新百伦再诉混乱“N”标鞋


尽管双方有意再次提起诉讼,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庭审结束后,被告法务代表向法官以及对方律师提出有关商标侵权的观点。


被告法务认为,在鞋品标识上其实有一些细节可以看出区别。同时在表述过程中也流露出协商和解的意愿,并提出双方本为一行,“可以在没有商标侵权的情况下寻求品牌共存”。从对方法务的庭下行为不难看出,新百伦体育以及琪尔特公司已经有意寻求和解。


原告律师表示,早在一审时法院已经主持过调解,但是对方提出需要4-5年的时间进行鞋品标识修改,新百伦贸易认为,对方并未体现和解诚意。因此,在一审过程中,新百伦体育以及琪尔特公司也并未有和解意愿。 对于此次的和解诉求,原告律师表示,由于此前双方没有讨论过和解一事,需要征求原告公司方面的意见,同时也要看对方是否有足够的诚意。“和解的首要条件是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而不要一味地拖延时间”,原告律师称。


被告律师告诉记者,“案件迁延日久两败俱伤,新百伦贸易公司利用未生效判决全国各地投诉,我方受损严重并疲于应对,如果条件合适不排除和解的可能”。同时,记者就此询问新百伦贸易公司的和解意愿,对方表示,目前暂时不予回应。


品牌侵权难杜绝


新百伦再诉混乱“N”标鞋


实际上,本次案件并不是新百伦在遭遇的首次侵权事件。据了解,外国品牌进入中国市场前,需先注册英文商标,再将中文拼音、中文、LOGO图形全部都要注册完毕,以此确保不遭受抢注。


对于此次侵权事件,北商研究院特约专家、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赖阳认为,一家企业品牌的知名度越高,越容易受到不正当企业的模仿,并不是每一个消费者都了解品牌的真实性,这些山寨企业正是利用这种漏洞,仿造正牌产品,本次官司也是由于新百伦的“N”字商标引起。通常情况下,仿造企业会通过模仿商标或知名符号包装自家商品,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


除了新百伦,许多知名企业都遇到类似问题,例如耐克、阿迪达斯等。但北京服装学院商学院教授郭燕对记者表示,新百伦遭遇的侵权行为可能会带来更大的影响,因为新百伦不同于耐克或阿迪达斯,没有自己的高端产品,耐克或阿迪达斯的仿造品售价低廉,消费者容易区分,但新百伦的价格辨识度较低,且款式变化不大,消费者更难区分。郭燕认为,仿造企业通常是看中正牌企业的名牌知名度,利用品牌效益赚取价差,推出仿款。即使被告侵权也可以利用官司的时间差赚取更多利益。


不仅是同类产品的侵权,许多周边产品也会出现抢注行为。例如知名服装品牌名称被仿造企业做成眼镜商标等,这些行为会让消费者误以为正牌企业开始销售衍生产品。导致正牌商家利益受损。不过也有专家认为,仿造企业的出现,也满足了小众消费者的虚荣需求。赖阳认为,品牌侵权所产生的法律成本对原告企业来说较高,但对于被告企业而言,在原告没有赢得官司的情况下成本极低。即使原告赢得官司,由于此类仿造企业公司架构简单,财务资金不清晰,可能会导致赔偿资金难以追偿。所以许多企业不希望以法律手段解决。



来源:北京商报

记者:吴文治 陈韵哲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点击下方“活动推荐”报名参与

“2017GIPC 全球知识产权生态大会”


活动推荐(点击图片或者文字查看详情)



新百伦再诉混乱“N”标鞋

新百伦再诉混乱“N”标鞋

「G40两岸知识产权领袖闭门峰会」「全球知识产权生态大会」即将震撼出击


新百伦再诉混乱“N”标鞋

2017金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师挑战赛报名开启!等你来战!(附报名通道)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新百伦再诉混乱“N”标鞋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新百伦再诉混乱“N”标鞋

本文来自北京商报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豆豆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686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7524.html,发布时间为2017-10-30 10:15:26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