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商标权利用尽理论的适用

产业
IPRdaily11年前
商标权利用尽理论的适用
商标权利用尽理论的适用

 

商标权利用尽理论主要指商标权利人在商品合法投放市场之后即不能对该商品的进一步流通如转销、分销等进行干预。该理论的基本考虑在于,商标作为识别商品来源的标识,只需在首次投放市场的时候受到商标权利人的控制,之后的继续流通并不会改变这一事实,如果在商品尚未到达最终用户之前仍然允许商标权利人对商品的流通渠道进行控制,则可能使其获得不合理的权利,甚至会妨碍商品的自由流通。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在判断经销商使用权利人商标行为的性质时有不同意见,存在适用商标混淆判断理论与适用权利用尽理论两种观点,虽然两种理论均可适用,但在判定经销商使用权利人商标行为性质时,商标权利用尽理论较为贴近,也符合特别优先规则,笔者认为应以适用商标权利用尽理论为宜。

 

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原则发展至今,已经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但随着贸易领域和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相继扩大,权利用尽的范围也存在着较大争议,尤其是在商标权领域,与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保护方式不同,商标保护只是与商品或服务联系在一起的相对保护,但由于商标权利可以无限期续展,因而又是一种长期保护,过度保护显然不利于公众利益。因此,尽管商标权具有绝对权特性,但在他人不会引起混淆的条件下的正当使用,原则上不应该受到禁止,并且商标权的行使也不能成为商标权人限制竞争的工具。但是若权利人意图利用商标人为分割市场,则其保护范围就要受到限制,这是从商标权人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从经销商品的经销商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就是商标权人行使商标权时不能对抗经销商的合法经销权。

 

经销商的合法经销权(主要是使经销的商品进一步流通的权利)首先应保证其购入、经销的是正牌商标产品。无论从授权代理商购入或是从其他经销商购入,只要是购入正牌商标产品,就是正当行使经销权,就购入行为本身,是商品的正常流通,任何人无权干涉。同时,经销商有为售出其商品而使用产品商标的权利,即该经销商有按照当地行业惯例在经营中使用产品商标的正常权利,但在使用程度方面应遵循不能对商标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以及超出合理使用范围使得消费者产生误解等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经销商所售正牌商品来历存疑的情况,但笔者认为,即使该商品不是经由正常购入或者其他合法渠道得来,亦不能得出经销商构成侵害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必然结论,在判断经销商使用权利人商标行为性质时,仍应以其具体使用行为为基础进行司法认定。

 

经销商的商标使用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使用商品本身以展示商标,包括展示、贮存、运输商品;二是在广告中使用商标,包括在电视、报刊、展览会、宣传单、橱窗、柜台、海报等媒体上宣传、推广;三是在名片、交易文书、价目表、标签、商品盛装容器、说明书等媒介上使用商标。经销商使用商标的权利来自于商标权人的默示许可,商标权人或经商标权人许可的人将商品第一次投放市场后,即认为其默示同意以后的经销商有权使用其商标,这种默示许可的范围包括了各级经销商,但商标权人有正当理由阻止经销商不当使用商标时除外,因为商标之首要功能是表明该商品的来源和质量,将不同商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区分开来,所以,如果商品在合法投入市场后,经销商使用权利人商标的行为对商品的质量或商标权人的商誉造成损害,或者发生超出合理使用范围使得消费者产生误解等情况,商标权人便有权提起诉讼,此时商标权利用尽理论就不再适用了。

 

 

李 丹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商标周刊》 来自:iprdaily

 

 

《知识产权日报》英文“IPRdaily”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新锐知识产权产业媒体,由一群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信徒建立,我们中有资深媒体人,有投资者,有观察者,有代理人,有律师、有IPR风险控制专家,还有创业者。我们将客观敏锐地记录、述评、传播、分享知识产权行业的每一天。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知识产权日报” 欢迎关注微信账号: “IPRdaily《知识产权日报》读懂知识产权&未来 ------------------------------------------

 

版权声明: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果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
IPRdaily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3223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096.html,发布时间为2014-06-03 15:05:38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