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从《张爱玲画话》案看“适当引用”

法律
知识产权界6年前
从《张爱玲画话》案看“适当引用”

从《张爱玲画话》案看“适当引用”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袁博
原标题:从《张爱玲画话》案看“适当引用”


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合理使用”一直是被告在抗辩中高频使用的的理由,而在“合理使用”的诸多情形中,“适当引用”又成为出镜率极高的理由。那么,什么是“适当引用”呢,请看下面这起“《张爱玲画话》案”。


基本案情


原告取得了张爱玲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独家使用权,后发现被告某出版社出版的《张爱玲画话》一书中收藏了大量张爱玲的绘画作品,遂以著作权被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法理分析


该案的判决非常典型的体现了“适当引用”在不同情况下的适用。“适当引用”,即“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不难看出,相较于其他类型的“合理使用”,“适当引用”的适用没有特定的使用主体、使用场景或使用内容等方面的特定限制,而“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又存在极大的解释空间,因而在版权侵权诉讼中自然成为被告抗辩时热衷援引的条款。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采取的是有限列举的形式,没有一般性的原则条款,也没有兜底条款,这使得很多国际上通行的“合理使用”方式并不在其中,而“适当引用”由于适用限制较少,因而从某种程度上成为万能条款而被很多版权案件中的被告一方高频引用。以下结合案情具体阐述何为“恰当引用”。


 1   “适当引用”的使用限制


事实上,“适当引用”是有使用限制的,即引用的内容必须“适当”,换言之,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作品或者被引用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而在实践中,很多案件并不适用这一条件。例如,“饭制剧”,表现为将若干热门影视剧的视频片段剪辑拼接在一起,事实上就属于引用部分构成了引用作品的主要部分;又如,无解说的网络游戏直播,表现为长时间展现网络游戏具有版权的画面,同样属于引用部分构成了引用作品的实质部分。


本案中,《张爱玲画话》一书由两大部分构成,即《


 2   “适当引用”的目的限制


适当引用的目的必须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这是引用的目的限制。但是,在《张爱玲画话》一书中,《传奇》部分表现出明显不符合适当引用目的限制的特点,即该部分所引用的张爱玲绘画作品,并非评论的必要基础,也非评论的主要对象,基本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评论仅仅点出绘画的出处,而其他内容与绘画无直接关联;二是评论对绘画做了简要介绍,其他内容与绘画无直接关联;三是评论内容与绘画无直接关联。可以看出,至少就《传奇》部分而言,难以被判定为符合“适当引用”在引用目的上的要求。与之相对,《图案》部分虽然同样引用了很多张爱玲的绘画作品,但其内容主要是对相关绘画以及张爱玲本人的介绍和评论,绘画是介绍、评论的主要对象,因此在适当引用的目的方面,明显要优于《传奇》部分。尽管两个部分存在差异,但从整体意义上看,《张爱玲画话》仍然不符合适当引用目的限制方面的要求。


 3   如何评估“适当引用”的实际影响


如果因为对他人作品的“引用”而造成他人作品的正常使用或者市场销售受到不良影响,就不再成立“适当引用”。那么,如何评估“适当引用”的实际影响呢?因为“适当引用”而对他人造成的损害,不但包括现实损害,还包括潜在的市场利益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必须是有边界的。那么,如何确定这种影响的边界呢?其关键,在于判断是否产生了“替代作用”。换言之,如果引用他人作品的结果是替代了原作品而不是创造了新作品或新产品,就不是合理使用。从本案来看,涉案书籍内容共计使用张爱玲作品150幅,基本上把张爱玲创作的绘画作品全部收录,这显然,已经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替代作用”。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袁博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点击图文,阅读全文)


从《张爱玲画话》案看“适当引用”

开年重磅!寻找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40 Under 40)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从《张爱玲画话》案看“适当引用”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知识产权界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683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1154.html,发布时间为2019-03-10 10:53:57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