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索赔1000,0000元!作家称电视剧《卫子夫》侵权

版权
豆豆6年前
索赔1000,0000元!作家称电视剧《卫子夫》侵权

索赔1000,0000元!作家称电视剧《卫子夫》侵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收案信息|称电视剧《卫子夫》侵权 作家索赔一千万


2014年暑期播出的由王珞丹和林峰主演的古装历史剧《卫子夫》,面临涉嫌侵权的指控,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上诉人陈峻菁与上诉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策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上诉人陈峻菁与上诉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策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陈峻菁一审中起诉称


小说《平阳公主》、《我,卫子夫》、《千寺钟》、《我,卫子夫(增订版)》由陈峻菁创作完成并出版,享有完整独立的著作权,该三部作品是经其精心构思创作完成的,以并无翔实历史资料记载的女性历史人物为主角、稀少的历史事件为背景、充分展开作者想象虚构创作、具有独创性表达的文学作品,在海峡两岸出版发行共计几万余册,行销大陆港台多地,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与社会认知度及影响力。


索赔1000,0000元!作家称电视剧《卫子夫》侵权

《我,卫子夫》和《千寺钟》


索赔1000,0000元!作家称电视剧《卫子夫》侵权

《平步青云》(又名《平阳公主》)


华策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采用陈峻菁作品进行改编,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卫子夫》(又名《大汉贤后卫子夫》),在故事框架、人物设计、人物关系、故事发展脉络、主线及故事情节等方面与三部小说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严重侵害了陈峻菁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尤其是作品的改编权和摄制权,而电视剧《卫子夫》自2014年8月份于多家卫视首播以来,以1.22的收视居暑期50城卫视黄金档第一位,根据华策公司宣传,网络点击量更是十天破十亿,获取了巨大的商业利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华策公司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


索赔1000,0000元!作家称电视剧《卫子夫》侵权

电视剧《卫子夫》(又名《大汉贤后卫子夫》)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陈峻菁为《平阳公主》《我,卫子夫》和《千钟寺》三本小说的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有权限制他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使用其作品。


索赔1000,0000元!作家称电视剧《卫子夫》侵权


华策公司拍摄、播放《卫子夫》电视剧,发行DVD并授权腾讯公司进行网络传播,虽提交了相关的历史参考资料,且上述三部小说与此剧在台词对比上并不相同,但在相关的情节上构成近似,对此华策公司未充分举证其为基于历史事实而独立创作完成或相关内容为历史事实处于公有领域,应视为此部分内容取自陈峻菁的三本小说,华策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索赔1000,0000元!作家称电视剧《卫子夫》侵权


华策公司辩称否认侵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陈峻菁要求华策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800万元,证据不足,故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独创性程度、华策公司的过错程度和使用情节等因素,判决华策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陈峻菁经济损失30万元。


陈峻菁不服一审判决结果,认为判赔金额明显过低,华策公司则坚持辩称涉案电视剧与陈峻菁的小说作品并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卫子夫》的拍摄和播出未构成侵权,双方均针对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


本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宋雅颖  审监庭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索赔1000,0000元!作家称电视剧《卫子夫》侵权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索赔1000,0000元!作家称电视剧《卫子夫》侵权

本文来自知产北京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豆豆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685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9751.html,发布时间为2018-08-31 09:40:26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